正规文件格式要求及字体模板(正规文件格式要求及字体页边距)

常用公文格式及字体标准要求

一、用纸
1. 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在实际中,党委口的多是16开,X的多是A4);
2. 供X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字体
1. 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
2. 保密等级和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
3. 发文字号和签发人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4. 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用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5.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6. 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
7. 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8. 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9. 标题字体
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
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X公文规定。且主标题以外部分的标题和正文可采用小三号字体,但以三号为最正规。
10. 公文一般字体用法
密级用三号黑体字。
紧急程度,“特急”“加急”用三号黑体字。
文字号用四号仿宋体字。
签发人用三号楷体字。
标题用二号宋体字加黑。
大小标题号“一、二、三……”用三号黑体;“(一)(二)(三)……”用三号仿宋体字。
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每页19行,每行25个字)。
批转、转发、印发、通知:通知正文用三号楷体字;被批转、转发、印发文件正方用三号仿宋体字。
附件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
印发传达范围用三号仿宋体字。
“主题词”三个字用三号黑体字;词组用三号宋体字。
抄送机关名称用四号仿宋体字。
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用四号仿宋体字;印发份数用五号仿宋体字。
三、排版
(一)公文各要素和标识简单介绍
——眉首部分
1. 主要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2. 公文份数序号。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标识时,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3.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等级是指涉密公文的保密程度,分“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新《办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秘密”、“机密”、“绝密”公文均应标注保密期限。标识秘密等级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4. 紧急程度。急件公文分为“特急”“急件”两种。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识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密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5. 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件”二字组成,如“××省人民X文件”等。对一些特定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名称(函件)。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标识位置是上边缘到版心上边缘25mm处,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在上边缘到版心上边缘 80mm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还规定,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一般应小于22mmX 15mm。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6.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如“×政发〔1999〕82号”,“×政发”指发文机关代字,“〔1999〕”指年份,“82号”指发文序号。整个意思就是××省人民X在1999年所发的第82号文件。标识位置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处,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代应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7. 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l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从第2行起在与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对齐处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同时,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同处一行,并下移红色反线,使红色反线与发文字号继续保持为4mm。
——主体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发文机关印章、附注等要素。
1. 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概括而成的公文主要内容和公文种类组成,如《××省人民X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决定》、《××省人民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和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的通知》等。公文标题是文件内容的高度概括,文字要求准确、简要、概括,书写时要居中书写,用2号小标宋体字。回行时要注意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居中对称,间距恰当,做到既有X,又要避免产生异义。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公文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 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书写时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必须同时报送几个主送机关的,可以用抄送形式;下行文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主送机关,但是,如果主送机关过多,则一般用规范的统称,如“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X,省X各部门:”等。
标识位置在标题下空1行处,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公文正文。标识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处,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成文日期需要完整写出年、月、日,而且必须用汉字书写(“零”写为“O”)。成文时间标识时,右边要空4字。
附注。指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上行文的“请示”文种中,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版记部分
主要标识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要素。
主题词。是进行文献标引、存储、检索等工作的工具,位于附注之下,抄送机关之上,它是实现机关办公自动化,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的排列次序为:反映公文内容的主题词在前,反映公文形式的主题词在后。在单主题公文中,反映公文中心内容的主题词在前,反映公文分述内容的主题词在后;在多主题词公文中,反映公文内容的各主题词按其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二)其他
格式中的几个用线
(1) 间隔线。在眉首与主体之间,一般用一条红色的间隔线。使用这条线的区别是,党的领导机关如中央、省委、地委、县委文件的间隔线中间有一颗红角星,行政机关如X、省X、市X、县X的文件一般采用一条连续的横线,中间没有红角星。这条线一般在发文字号下4mm处与版心等宽,采用红色反线。
(2) 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黑色反线,宽度同版心。
(三)用纸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GBA4型,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 ×297mm,纸张定量为60g/m2 ~80g/m2 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大于或等于15次,不透明度大于或等于85%,PH值为 7.5~9.5。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 BI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装订要求。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
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处。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与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四)用印(章)
1. 发文机关印章。按照《××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试行)》公文除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加盖发报专用章外,其他公文一律加盖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盖印的位置一般应上距正文2mm~4mm。以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为标准。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联合行文的印章: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新《办法》规定,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而旧《办法》只是规定,联合上报的非法规性文件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
2.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