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外汇局领核销单,不知要带备什么资料 外汇核销单怎么取得

第一次去外汇局领核销单,不知要带备什么资料?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X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X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X;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X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增值税方面。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X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先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处理。

1.企业货物出口X后,结转产品X时,借记“产品X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2.按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X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差额借记“产品X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特殊情况下,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部分可按规定退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消费税方面。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

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委托外贸企业X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缴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延伸阅读

我想请问大家什么是外汇核销?外汇核销单是由谁开?一共有几联?它的每一联流程是怎样的?谢~~~?

“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什么是外汇核销

人民币不可以X流通和兑换,正是这种货币政策,让做进出口生意的企业既省了不少事儿,但又带来一些不便。省事儿的是,绝大多数生意都是美元成交,你几乎不用考虑美元汇率的变化会给你的生意带来什么风险。麻烦的是,每次要用点儿美金就不能随便从兜里掏得出来,特别需要进口大笔贸易时。想洗钱的,更是没门。总之,这种货币政策好坏参半吧。

但国家要真正实施这种货币政策,还真费了不少功夫。汇率的稳定还好办,国库里有大笔的外汇储备。需要外汇的企业多了,美元看涨,央行就从外汇储备中换点儿美元出来。外贸市场的外汇收多了,美元看跌,央行就放些人民币出来,收点儿美元回去。由于不允许人民币X流通和兑换,根本不需要动用多少外汇储备就能牢牢盯住美元。何况国库里有成千上万亿的外汇储备,够两三次海湾战争的开销了。

可是要控制人民币X流通和兑换可不太容易。人民币现钞好办,海关不许夹带大量人民币出境,也不准夹带大量外汇现钞进境。最多有些人民币和外币走私,或银行门口偷偷兑换外汇的黑市,成不了气候。可要管住国际贸易企业之间庞大的资金进出就要费点儿事了。想想,全国几十万家外贸企业有上百万个银行帐号,每天都有几十或上百亿美元的资金进出中国大陆,这可怎么管?

放心,中国X有专门的机构来管理这件事情,那就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它是专门管理外汇进出的法定机构,每一家外贸企业都要和它打交道。当然,光靠外汇管理局一家还没法管住外汇的流通和兑换,它还得拉上银行、海关和税务局一起才能把生意做起来。

为此外汇管理局设计了一套特别的管理制度,目的是监控每一笔贸易的每一笔外汇的进和出。这套制度就叫作出口收汇核销制度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统称为外汇核销制度。外贸企业必须按这套制度去做,否则银行就不给你结汇或付汇,海关就扣你的货,税务局就不给你退税等等。

于是,伴随这套外汇核销制度而来的就是出口收汇核销单与进口付汇核销单,统称为核销单。核销单实际上是一张跟踪单,每张核销单上都有一个唯一的编号,用以跟踪买一笔进出口业务。

外贸企业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每一张核销单,都在外汇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库中有备案和留档。核销单跟随外贸业务一路走过海关、银行和税务局,被烙上各种印章或撕开。但最终的存根必须回到外汇管理局,以核对原来数据库的电子档案并注销此核销单号码。这一过程就叫做“核销”,表示你的这笔买卖在外汇的收支上是合法的,准予一笔勾消。

外汇核销单需要什么材料?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核销单的禁用:

1)因故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资格不再经营出口业务的相关文件或企业报告。

2)严重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等行为的违规。

核销账单是什么意思?

核销账单也就是减少坏账业务。一般指出口收汇核销单,是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各分支局核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向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有统一编号的重要凭证。

什么叫核销单?

核销单是当前外管局控制外汇真实性的鉴证单据,出口单位领取核销单后备案口岸,出口时,海关会在对用的核销单上签注本次出口可收汇的金额,企业在收汇时要控制在核销单显示金额的允许范围之内,以此来控制热钱的X和流出等,当前还实行了联网核查制度;

水单就是指外汇到账后,银行出具的已经到账的通知单,一般为紫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