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
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它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可以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
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大到国家间、X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了。
现在人们总是在讲国际社会的丛林法则,其实也没什么高深的理论,你只要看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就全都明白了。在非洲大草原上,虽说动物的种类繁多,但只有两大类,一类是食草的,一类是食肉的,食肉动物处于食物链的顶端,食草动物处于中间。
这就是丛林法则中最基本的一点:弱肉强食。但在食肉动物之间还有另外一套规则,就是划分势力范围,依体型的大小、在X体中的地位来决定进食的顺序。在食肉动物之间为争夺势力范围,为消灭潜在的对手,为提升自己在X体中的地位进而获得优先进食的权力也会发生争斗,但这种争斗与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之间矛盾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狮子再强壮,它也不会去主动攻击鬣狗,除非鬣狗对它产生了重大威胁。因为鬣狗也有利齿,它有自卫的能力,如果为了解决一顿午饭而冒受伤的危险,成本就太高了
丛林法则(the law of the jungle)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
丛林法则只是人类社会的所谓强者们以及甘愿被欺凌的弱者们用来欺骗自身的说法,这种说法可能会欺骗多数人,也可能长时间的欺骗少数人,但不可能永远欺骗所有人。
而人类在自然界,作为食物链顶端的智慧生命,更加不可以完全遵照丛林法则,因为从地球生态上来看如果完全按照丛林法则发展X。
那么人类为了自身的发展可以无限攫取地球资源,那么这样最终会毁灭自然界,进而反过来会影响到人类自身生存,也就是丛林法则会毁了人类自己!
延伸阅读
丛林法则和森林法则的区别?
丛林法则和森林法则共同点都是森林里,而且是山高林密的茫森林里。丛林法则和森林法则的区别在于,丛林法则对于人与动物界在这个世界上的法则。在丛林法则里,没有帮助弱小和困难的人与动物,有的只是动物世界的弱肉强食,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而森林法则则是森林里树木之间的生存法则,这里树木遵循自然规律,找到适合自己生长的环境,努力生长,更多的吸收空气阳光。
哲学中的丛林法则是由谁提出的?
丛林法则最早由古希腊苏格拉底的学生、哲学家安提西尼提出的。
安提西尼通过一则寓言,被西方人称为最早提出的“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所描述的,主要是自然界中不同种X之间的生存竞争。
安提西尼的寓言故事如下: 丛林里的动物们聚在一起讨论如何建立一种丛林里的新秩序。兔子抢先发言:“丛林里的动物应该一律平等,丛林里的事情应该大家一起讨论,再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兔子的发言得到了麋鹿、山羊、松鼠等许许多多小动物的热烈支持。就在大伙儿要鼓掌通过这个决议的时候,狮子发言了,它亮出自己的利爪大吼一声:“我反对!”于是,小动物们纷纷四散而走,丛林又恢复了它原有的秩序
丛林法则是什么意思?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
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
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
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
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
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
它的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
人作为高等动物,他可以改变丛林法则的自然属性。
这也是人类社会要遵守的生存法则。
大到国家间、X间的竞争,小到企业间、人与人之间的竞争,都要遵循丛林法则,至于竞争结果,那就看各自的实力、智慧、手段和改造或适应世界的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