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注意,只有划拨土地才办理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是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据。
申请材料主要有:
(一)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二)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类建设项目的拟报批的项目申请报告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文件;
(四)标明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关注我,了解更多,有任何问题可以给我发私信。
宅基地选址意见书是干什么的?
农村自建房有宅基地选址意見书,他是属于规划部门的一项流程,就是你农户申请建房的宅基地是否在规定的规划区域内承建,或是否合符规划选址的条件和要求,一但合符就可下发建设现划选址意见书,收到后农户才可正式开工建筑的施工。
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区别?
选址意见书指的是对地址选择提出意见的文件,也就是说提供地址选择意见的参考书。选址意见书的作用时对地址的选择提供参考性的意见和建议,但实际上并不一定会执行。
用地预审指的是地盘使用的初审,也就是说对地盘使用进行预备审核的行为。用地审核一般是针对于所需要用的地盘而言的。
如何申请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地块以外,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二、提交资料: 1、《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一份); 2、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四份,市局审批项目三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虚线(铅笔)标明选址意向用地范围,注明用地户名和用地面积。市政管线和市政交通工程,还应注明起迄点及经由点的位置和道路、管线等的走向及范围; 3、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加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需要使用其它单位土地的,须加送土地使用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市政工程视情况定); 6、如属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须加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的规划选址论证(原件一份); 7、位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须加送反映风貌特色的照片或图片资料(一套); 8、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领取资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图。
选址意见书在项目的哪个阶段核发?
选址意见书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68号令)第四条规定: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一)需人民X或有审批权的人民X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X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
(二)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一、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除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手续外,其他建设项目均须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其中,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内容进行审查;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查用地预审,根据需要审查规划选址情况;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再审查规划选址,根据需要审查用地预审情况。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分别是做什么用的?
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土地部门核发的。
选址意见书是代表初步的规划选址意见,即同意选址。按照《城乡规划法》,只有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其他不需要。这个是最先要取得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会注明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面积、位置,以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平面布置。这个是第二步。
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以到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直白的说,就是证明这块地是你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