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护填空词语二年级 什么是保护填空词语三年级

什么是保护填空词语?

这个应该是填爱护丶保卫等词语。爱护就是爱护公共设施丶爱护花草树木等。保卫就保护和守卫人和物,创造优美安定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

用保护和用造句子?

1.森林和地球是肺,我们要保护森林。

2、森林是小动物的家园,我们要保护它们和它们的家园。

3、地球是我们的家园,因而我们要保护环境和爱护环境。

4、保护地球,就应该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5、全球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6、保护环境,让蓝天白云永驻,愿绿水青山长留。

7、出土文物不少是无价之宝,我们应当好好地保护。

X说的保护什么意思?

X说的保护是指: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X和合法财产和保护公共财产。

一、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X和合法财产

公民的人身安全和X,是指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公民的人身活动的X不受非法侵害。

公民的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合法途径得到的,自己对其具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权利的私有财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X法所确定的X的职权范围与职责要求,就是要求X机关及X人员必须履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

X人员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X以及公民的合法财产,这是国家《宪法》和《人X察法》赋予X机关及人X察的一项重要任务。

因此,对一切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X的违法及犯罪分子,X机关及人X察有义务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二、保护公共财产

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或者集体的财产”。

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受侵犯,是关系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保护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大问题。

人X察法将保护公共财产安全这一任务赋予X机关及人X察。

X机关及人X察依法打击惩处那些侵占、破坏或私分国家的和集体财产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

所以,同一切侵犯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不受侵犯,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是X机关及人X察的一项重要任务。

保护造句一年级?

造句1.我们要做保护环境的有为之人,不做污染环境的负罪之辈。

2.让我们一起来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3.自私怯懦的人常不快乐,因为他们即使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和安全,却保护不了自己的品格和自信。

4.安全在心中,保护自我时时刻刻不能忘。

5.草坪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善待她,保护她,让她绿花我们的家园吧!

6.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保护环境是无限的。

7.保护环境,让蓝天白云永驻,愿绿水青山长留。

保护的雅称?

1.保护又称保卫、护卫。

2.保护,指尽自己的努力照顾,爱护,来保护一个人,使他的心理不受损。语出《书·毕命》“分居里,成周郊” 。孔传:“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成定东周郊境,使有保护。”

3.护卫使不受损害。①《书·毕命》“分居里,成 周 郊” 孔 传:“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成定 东周 郊境,使有保护。”

保护未成年的十大措施?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一、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X、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等。

二、学校保护: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等。

三、社会保护: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等。

四、司法保护:

X机关、人民X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X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等。

扩展资料: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2、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