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海恩法则 什么是海恩法则墨黑定律

什么是海恩法则?

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是由美国工业界的安全先驱赫伯特·威廉·海因里希提出的关于工业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解决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冰山法则海恩法则?

冰山理论:一起特别重大事故背后有30起事故,每个事故背后还会有300起事故征候,同时还有1000起不安全事件,这就是—海恩法则,即冰山理论。

启示:要减少事故的发生,即减少各类事故征候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抓好不安全事件的数据分析和共享,吸取各方面教训,是预防事故的有效手段。对于航空维修行业来说,所有的不安全事件都是重要的,因为这些不安全事件可能是对潜在事故的警告,一旦差错发生在不同的环境下事故就可能发生。

海鸥法则?

海恩法则(hain’s law),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

海恩法则:任何不安全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海恩法则,是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海恩法则指出: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按照海恩法则分析,当一件重大事故发生后,我们在处理事故本身的同时,还要及时对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及时消除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精髓

海恩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应用

安全管理应用

“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火灾事故的隐患,长此以往,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呈现出“X反应”。

一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问题就出在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的忽视上。“海恩法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警示,它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具体来说,利用“海恩法则”进行生产的安全管理主要步骤如下:

1.首先任何生产过程都要进行程序化,这样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以进行考量,这是发现事故征兆的前提;

2.对每一个程序都要划分相应的责任,可以找到相应的负责人,要让他们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安全事故带来的巨大危害性;

3.根据生产程序的可能性,列出每一个程序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先兆,培养员工对事故先兆的敏感性;

4.在每一个程序上都要制定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早发现事故的征兆;

5.在任何程序上一旦发现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及时的报告,要及时的排除;

6.在生产过程中,即使有一些小事故发生,可能是避免不了或者经常发生,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及时排除。当事人即使不能排除,也应该向安全负责人报告,以便找出这些小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经营应用

“海恩法则”不仅仅用于生产管理中的安全事故发现与防治,还被运用到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中,用来分析企业的经营问题。一个企业是否经营得好与它平时的表现还是有相当大的关系的,企业发生亏损甚至倒闭,都能够从企业的经营中发现这些征兆。人们总结出这些征兆主要表现在:

1.战略管理上,企业是否进行了盲目的多元化。如果经常可以看到企业在与主业无关的领域内投资,说明企业有盲目的多元化的倾向,长久来说是会对企业造成危害的,企业经营者这时就应该考虑是否将资金投到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是否应该收缩经营业务,把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

2.资本运营上。如果银行和企业关系出现破裂,说明企业的资金链紧绷,企业的赢利水平下降,或者业务过多,背上了过重的债务;

3.集团内部管理上,是否存在太多的关联交易。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或许有企业的难处,外人也可能不容易发现,但关联交易毫无疑问是通往产生财务黑洞的危险路径;

4.人力资源管理上。如果员工士气低落,要么说明员工对公司前景担忧;要么说明了企业工作环境出现了不利于员工工作的因素。这时要排除干扰因素,同时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对公司充满热情。

职场应用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只要我们有足够的冷静盯着老板那张脸,它就会是一张非常有用的风云图。我们至少可以了解到是否有事情要发生。

启示

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由此推断,要X事故,重在防范,要保证安全,必须以预防为主。

要在安全工作中做到以预防为主,必须坚持“六要六不要”:

1.要充分准备,不要仓促上阵。充分准备就是不仅熟知工作内容,而且熟悉工作过程的每一细节,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所有这些都必须在事前搞得清清楚楚;

2.要有应变措施,不要进退失据。应变措施就是针对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甚至安全事故可能发生所预定的对策与办法;

3.要见微知著,不要掉以轻心。有些微小异常现象是事故苗头、事故征兆的反映,必须及时X它,正确加以判断和处理,千万不能视若无睹,置之不理,遗下隐患;

4.要鉴以前车,不要孤行己见。要吸取别人、别单位安全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作为本单位本人安全工作的借鉴。传达安全事故通报,进行安全整顿时,要把重点放在查找事故苗头、事故征兆及其原因上,并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要举一反三,不要固步自封。对于本人、本单位安全生产上的事例,不论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事例,只要具有典型性,就可以举一反三,推此及彼,进行深刻分析和生动教育,以求安全工作的提高和进步。绝不可以安于现状,不求上进;

6.要亡羊补牢,不要一错再错。发生了安全事故,正确的态度和做法就是要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绝不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以免错上加错。

海恩法则对司机的帮助?

“海恩法则”是德国人帕布斯·海恩发明的,法则强调两点:一世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完美的制度,不落到实处都将导致严重事故的发生。在清明小长假中,沪蓉高速江苏常州段发生连环车祸,就足以证明遵守这条法则的重要性。人们只有做到文明开车,理性开车,按照规矩开车,才能导致灾难的发生。否则,类似于沪蓉高速上的连环车祸,很有可能再次上演。

在行车前,先要绕车走几圈,检查一下外观有无异常,车灯、车牌、车胎、反光镜等是否完好,坐上车之后在看仪表是否正常,各种灯光能否开启,都应该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才能怀着良好的心态开车上路。这就是开车人的规矩,实际上又有多少人这样做呢?

“海恩法则”旨在说明,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就像一个孩子,今天偷一辆自行车,明天偷一辆摩托车,后天就敢去抢银行,最后走进冰冷的铁窗后面。这就是从小没人教育,没有良好的习惯,逐渐走向深渊。

站在十字路口旁,汽车、行人,无视交通信号灯,我心我素,红绿灯仅供参考,各种车辆胡乱横行,无提示地随意并线、串道。高速路上长期占用应急车道,酒驾司机蛮横无理与X大打出手等等。

为什么这么多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首先是驾校老师的责任,只是一味的教驾驶技术,不教文明驾驶,有的老师可能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考官身上,“马路杀手”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其次是法律太松,执法不严,违规和犯罪的成本太低。这种情况,导致社会上倒卖驾照分的现象愈演愈烈。这种恶习如果不改,今天你可能是违规者,明天可能就是受害者。

“海恩法则”对于驾驶员和行人都有警示作用,文明行车,文明上路是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德,监督不文明的行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的良好愿望!

海恩法则墨菲定律?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 29 起轻微事故和 300 起未遂先兆以及 1000 起事故隐患。假如人们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那么,事故苗头、事故征兆、事故本身就会被减少到最低限度,安全工作水平也就提高了。

墨菲定律:如果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式去做某件事情,而其中一种选择方式将导致灾难,则必定有人会做出这种选择。根本内容是: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

安全定理?

有下面3个安全定理:

1、海恩法则。这是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他发现,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所以,他强调,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责任人的责任心。

2、林纳斯定律。这是以Linus创始人林纳斯.托瓦兹的名字命名的。其定义非常简练:足够的眼睛,就可以让所有的问题浮现。

3、虚假安全现象。它来自一个真实的故事。二战后,英国空军在统计战争中失事的战斗机、牺牲的飞行员以及原因和地点时,非常震惊地发现,这些机毁人亡中,竟多半是在完成任务返航时,在即将着陆的前几分钟里,因为操作失误发生的:看到跑道,精神突然有一种“几乎不可抑制的放松倾向”,在这一瞬间终酿大祸!安全管理专家称这种现象为:“虚假安全现象”。

海恩法则和海因里希法则有啥区别?

海恩法则和海因里希法则区别有四:

一、时间不同

海恩法则在前,海因里希法则在后。

二、提出人不同

1、海恩法则:是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帕布斯·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于飞行安全的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

2、海因里希法则:是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Herbert William Heinrich)提出的300∶29∶1法则。

三、内容不同

1、海恩法则: 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生产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给了企业管理者生产安全管理的一种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2、海因里希法则: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非常可能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事故。

四、应用不同

1、海恩法则:多被用于企业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中。许多企业在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态度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甚至会按照总结得出的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

2、海因里希法则:大多数的工业伤害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即使一些工业伤害事故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则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因而,海因里希理论也和事故频发倾向论一样,把工业事故的责任归因于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