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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联合国秘书长不可以是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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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看似没有实权,但是影响力巨大,根据当初美国总统罗斯福的设想,这个职务就是一个“世界协调人”,负责协助处理世界各国事务。虽然联合国X要求秘书长履职后不再效忠任何国家,不过显然如果某个国家候选人担任秘书长,仍然将会给本国带来巨大的影响力。
但是联合国有五个公认的大国,也是常任理事国,如果从这五个国家里面选出,不但小国不会同意,就连大国间的利益是无法一致协调的,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影响力过大都不符合另外四个国家的利益。
由于联合国秘书长的提名需要经过安理会,而五大常任理事国一人手里一个一票否决权,要是从常任理事国当中选人,预计到前任秘书长卸任,都不会产生新的秘书长,因为总有不同意的,所以才会选择从小国当中提名候选人。
不过在20世纪60年代,当时苏联的赫鲁晓夫曾经提出过一个建议,要求废除秘书长改成一个三人组成的联合国最高委员会,一个名额给西方的北约组织,另一个名额给东方的华约组织,最后剩下一个名额给不属于两大组织的不结盟运动国家,结果赫鲁晓夫的提议遭到压倒性的否决,因为当时的中立国几乎全部反对这一改变规则的情况发生。
自那时开始,联合国就彻底形成了惯例,那就是秘书长的提名不会再从五大常任理事国当中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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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人选由安理会推荐并经联合国大会任命,美、英、法、中、俄五大常任理事国中,只要任何一国反对,原定人选就自动被排除。按照不成文规定,联合国秘书长不从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中产生。 从惯例来看,安理会在非公开会议上,用测验民意的投票(秘密投票,在帽子里投票的方法)方式,选出得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并选择最终候选人,交给联合国大会,而在那里通常用掌声来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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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不可以是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人,这是为什么?
摘抄回答:
表面上来说,是为了限制五大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大权独握,怕联合国成为五大国的政治工具。而且,虽然五大国的人不能担任联合国秘书长,但是却可以担任副秘书长的职位。不过其实这并没有什么用处,五大常任理事国还是在联合国里说一不二的存在。
曾经有人这样调侃联合国的作用以及地位:
当小国与小国之间有矛盾时,联合国介入调解,矛盾没了;当小国和大国之间有矛盾时,联合国介入调解,小国没了;当大国和大国之间有矛盾时,联合国介入调解,联合国没了。
虽然稍显偏激,但是也生动准确地说出了联合国这个组织的尴尬地位。那么作为联合国这个组织的掌权者,联合国秘书长的地位也是蛮尴尬的,他不仅没有什么权力,更可怕的是,五大国拥有否决权。
因为五大国各自拥有否决联合国秘书长候选人的权利,所以五大常任理事国自然不可能允许五个国家中任何一个,不是自己国家的国家的人担任这个职务,因为一旦担任了,就会使自己国家的利益受损。所以说,联合国秘书长这个职务,一般都是由一些中小国家的人来担任。历任秘书长分别来自挪威、瑞典、缅甸、奥地利、秘鲁、X、加纳、韩国和葡萄牙。
而且不仅如此,联合国秘书长的选举还要遵循五大洲轮换制。综合上面的因素,我们可以得出,之所以不允许五大国的人担任联合国秘书长这个职务,很大的可能是,大家都不约而同的想要维持这种相对和谐的局面,都不想去打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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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联合国秘书长不是联合国的元首或者首脑,他是联合国秘书处的首长。
而联合国秘书处是为其他联合国机构服务、并执行这些机关制定的政策的部门,这些机构包括联合国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和国际法院之类的。
你可以把这个职位理解为某某X办公室主任,帮着执行各个市委办局政策和决策的人,一个大管家。
联合国秘书长就是联合国的这么一个大管家,不过传统上把他看成是联合国的象征,秘书长也能利用自己的身份进行国际调停或者多边协调,渐渐地就给人是“联合国首脑”的感觉。
联合国秘书长由安理会推荐人选,联合国大会投票决定,当然,这些人选都必须是安理会五常共同确认的。
下面来说说秘书长选举的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则。
基本上,联合国秘书长每届任期是5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是传统上秘书长人选每十年各大洲轮换一次,所以,历届产生的秘书长一般都干2届10年。
联合国成立以来,总X生了8任秘书长,其中欧洲3人,非洲亚洲各2人,拉丁美洲1人。
因为秘书长人选必须得到安理会五常的一致认可,只要一国反对,这个人就当不了秘书长,所以为了遵循“五大国一致”原则,平衡五大国的利益,五常便默契地订立一个“君子协定”:秘书长必须出自非五常国家。
反正只要是五常都认可的人选,大家的利益也就能得到兼顾,毕竟大家要争吵的地方有很多,这个事情能不吵就不吵。
另外,秘书长人选必须要懂英语和法语,而且,必须要讨得五常的欢心,这个下面会提到。
秘书长虽然是联合国的代表,但是联合国真正的核心机构在安理会,真正掌控联合国核心权力的是五常大佬们。
联合国历届秘书长,第一任被迫辞职,第二任意外飞机失事,从第三任开始到第八任潘基文,6任秘书长,有5任都干完了10年任期,就一任,悲催的,只干了一届,就被赶下来了。
这个人就是加利,为什么被赶下来?
因为让美国不爽了,美国拿他背了锅,然后就被杀鸡儆猴了。
加利任内,发生了索马里内乱,然后联合国出面去维和,当然了,美国起到了主要推动作用,在维和部队里,美国大兵起了重要作用。
当时的美利坚,刚刚经历海湾战争大胜后的国际荣光,苏联又X了,美国“帮助全世界”的野心不断X。
然后,就发生了我们熟知的《黑鹰坠落》描述的故事,几个战死的美国士兵被扒光衣服在摩加迪沙的街道上拖行。
这种惨不忍睹的画面,自然让美国几亿民众的心在滴血,随后就是全国范围的大规模抗议X,随后,颜面扫地、狼狈不堪的克林顿只能被迫撤回驻索马里美军。
其实,这事儿,和加利真没什么关系,毕竟,也是美国在那撺掇着要联合国去索马里“维持和平”。
随后,第二年,1994年,卢旺达的种族大X,美国人也不愿意再派兵过去。
然后,1996年,加利第一届任期结束了,想要竞选连任,美国人就开始搞他。
克林顿X把黑鹰坠落的灾难责任全部推给联合国、推给加利,然后美国各路媒体纷纷出马、各显神通,“扒出”了加利的各种X:比如加利赚了联合国多少钱、加利如何花了联合国很多钱、加利让联合国变得低效无能、加利如X联合国享受各种福利……
当时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奥尔布赖特对加利说:加利,我们美国最大的问题就是你。
接着,在投票中,加利没能连任,继任者是安南、再下来是潘基文。
再以后,秘书长对大国们要搞一些对外的军事干涉,基本上也懒得管,因为也阻止不了,但至少可以让自己不会成为背锅侠。
秘书长的态度很明白:你们要干什么,自己去干,不要打联合国的旗号。
比如接下来的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基本上美国就打着北约的旗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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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是一个由X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旨在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国际友好关系,战胜饥饿等。联合国拥有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秘书处、国际法院等机构。安全理事会自然拥有相当权力,秘书处也拥有一定权力。秘书处从事联合国的各种日常工作,负责为其他机关服务。
联合国秘书长是秘书处的长官,是联合国的代言人,首席执行官。联合国秘书长经常被认为是联合国的象征。《联合国X》给予联合国秘书长一定的权力。秘书处的权力多样、复杂,比如调停国际争端、经济调查、可持续发展研究报告等。
联合国秘书长拥有一定权力,而且经常被认为是联合国的代表。联合国秘书长这个职位,按道理说是一个“香饽饽”才对。各个国家应该争着当联合国秘书长才对。五大常任理事如果再担任联合国秘书长,在联合国将会更有地位。奇怪的是,联合国的九任秘书长都不是联合国五常国民。只有联合国初建时期,英国人曾经X过一段时间联合国秘书长。九任联合国秘书长都是由一些小国家的国民担任,比如奥地利、挪威、加纳、秘鲁,韩国和X已经算是比较强大的国家。
为什么联合国秘书长不能由联合国五常的人担任呢?
其实,联合国秘书长不能由五大常任理事的人担任并不是《联合国X》的规定,而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联合国秘书长选举的时候,一般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比如,地区轮任原则、唯才是举原则、大国一致原则、小国优先原则。
所谓地区轮任原则指的是世界上各个州轮流担任联合国秘书长。一般情况下十年轮到下一个大洲,也就是两届任期。
大国一致原则指的是五个常任理事国必须一致认同该联合国秘书长。如果有一个国家反对秘书长的候选人,那么该候选人就不能当选,只能重新提名。
小国优先原则指的是一般情况下优先从小国候选人中选择联合国秘书长,一般情况下五大常任理事国不能提名候选人。
兼顾各国,维护各方利益的需要
一战之后的国联自身实力过弱,所以对于侵略的制裁能力有限。组建联合国的时候,吸收了国联的教训,确立了大国一致原则。联合国的安全理事会拥有相当大的权力,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更是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比如一票否则权。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和国际地位中拥有相当高的地位。
联合国除了有大国一致原则之外,也需要兼顾中小国家的利益。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在联合国的地位已经非常高。如果再担任联合国秘书长的话,联合国五常在联合国的地位将会更加高。如果这样的话,容易造成联合国权力过于集中,也容易冷了一些中小国家的心。
联合国五常不能提名秘书长候选人,可以起到平衡大国与小国在联合国权力的作用,维护小国的利益,可以平衡联合国会员国的利益,尽可能减少矛盾。
联合秘书长的实际权力并不是特别大
秘书长在一定程度上被看出是联合国的象征,也拥有一定权力,名义上的联合国的“行政长官”。联合国秘书长的权力有限,尤其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比如在国际安全问题上,秘书长的权力远不如联合国五常。在一定程度上,五常的权力要大于秘书长。
世界各国更看重的是五常的地位,而不是秘书长的地位。印度、日本、德国等国家削尖了脑袋想加入五常,却没有削尖了脑袋提名秘书长候选人。
联合国秘书长在当选过程中,有一个大国一致原则。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五常反对候选人,该候选人都不能当选。联合国秘书长要得到五大国的一致认可才可以。
联合国秘书长有点类似于“话事人”,而五常则是拥有实力的“阿叔”。“话事人”有一定任期,而且要维护各方的利益。“阿叔”则掌握实际权力,而且没有任期。
五常已经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没有必要在死盯着联合国秘书长这个位子不放。
大国之间权力均衡与制约
五大常任理事国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以及综合国力非常强大。联合国五常已经拥有相当大的权力,而且在国际中拥有一定话语权。五大常任理事国之间既有合作关系,也有竞争关系。最理想的状态是五大常任理事国维持在联合国内的相对均衡。
如果五常中的一国担任了联合国秘书长,极有可能打破五常之间的相对均势状态,就容易产生一家独大的情况。如果一家独大的话,就有可能对联合国造成诸多干扰。比如当年美国曾经操纵联合国,成为美国争霸的工具。其他四大常任理事国不可能允许另外一大常任理事国一家独大。
联合国秘书长选举的时候需要五大国一致通过才能正式当选。如果候选人是由五常中的一国提名的话,其他四常为了保持实力均衡,极有可能投反对票。一旦一常投反对票,该候选人极有可能落选。如此以来,联合国秘书长的选举可能会陷入“难产”。所以,对于五常来说,选择一个对各方面都没有多大影响,能兼顾各方利益的秘书长是最佳选择。
正是由于如此,所以提名联合国秘书长候选人的时候,有五常不得提名候选人这条不成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