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参公吗(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是参公单位吗)

网友提问: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单位能参公吗?

优质回答: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单位能参公吗?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谈谈自己的理解。

对于事业单位改革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必定是参公或者转行政。

对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改革,大方向是可以确定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是有自己具体的改革方法。在当前国家推行综合执法的趋势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将向着更加综合的执法方向改革,很多地方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改为综合执法局,增强了其执法的单位及职能。

如今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在总体要求中是按照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增强其社会公共服务效能的方向进行改革,也就是说以后将不再会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这也将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大方向。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目前仍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它的参公已成为必然,还将有可能在参公后转为行政。笔者当地的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已经有不少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参公单位。

欢迎关注“东爱雨侃见闻”,专注体制内、教育、农村等问题答疑。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他网友回答

可以。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关于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因此参公有了法律法规授权的条件基础,可以将关于城市管理的处罚权集中于一个行政机关行驶,通常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如果这个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授予了城市管理事业单位,那么这个事业单位可以整体参公。

所以,X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者将已经行驶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事业单位参公。

参公后只是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工资待遇、晋级等比照公务员,身份仍然是事业单位身份,非行政编制,所以叫参公事业单位,不是真正的公务员,实质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用事业编制。

其他网友回答

不仅能参公,还有可能整体转为公务员行政编制。首先,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要求,事业单位不能再有行政执法职能,原先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要么移交行政职能,要么改单位性质。

很多地方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单位都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有的甚至是行政单位。如果您所在地区这个单位还是纯事业单位的话,改参公是没问题的,改公务员单位很难,不大可能。除非从国家或省级层面,自上而下统一要求,某个系统单位全部改为机关单位的话,那没问题。否则,太难了。

其他网友回答

行政执法,将来发展的趋势,肯定是参公管理,甚至直接就是转行政机构,成为行政执法公务员。事业单位不能承担行政职能,这是本次党政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规定的原则,因而即使是目前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发展,也是暂时性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目前有两种设置,一种是成立城市综合执法局,直接就是行政机构、X部门,其属性当然就是公务员机构;另一种是单独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改革,依托原来的X局,成立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因而目前的X执法单位,最起码是参公管理。

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目前明确的只有六个机构,除城市管理执法外,还有就是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五领域执法,都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新成立的执法机构,全面清退临时工、合同工,并且明确工人不能执法,只有具备参公身份、执法资质的干部身份,才在进入其中成为执法力量。

其他行业的执法机构改革并没有明确的改革方向,是和五领域执法队伍一样改革,还是行政执法职能由主管局机关承担,撤销原来的执法队伍,只有等明年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开,才能确定下来。

其他网友回答

你好!

能不能参公管理或者是不是参公管理的问题我们主观上都决定不了。参公管理对我们的待遇等相关保障上自然的更上一层楼,当然希望你的工作能得到这样的待遇,但是希望不等于现实。很多情况有县市根据发展情况、工作性质及财政情况研究决定,而且地区存在差异。

或许不能为你解决问题,但是能交流提高亦是我所愿。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