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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贿赂太监出手即几千两,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这些钱用在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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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1904年4月李鸿章直系子孙留有一份《分家合同》,如今在合肥大兴集李鸿章享堂的陈列栏展出。美国学者苑书义(福尔索姆)在李经迈的儿子李国超处见到过这份合同,并征得主人同意,收入专著《李鸿章传》里。
这件《分家合同》,不包括金银财宝等动产,只涉及分布在安徽、江苏、上海市的土地、房屋和一处当铺等不动产,又没有注明这些不动产的规模、价值,因而难以估计李鸿章遗产的总值。此外,上海图书馆保存的李鸿章档案里,还有一份《李氏积善堂房地产契约集》。李鸿章在招商局、电报局、X煤矿、中国通商银行等都有不少的股份。
李鸿章发迹之后,他们六兄弟曾在安徽老家大量购置田产,并建造“大者数百亩,小者亦百十亩”的庄园式宅第。关于李氏家族拥有的土地,据说在最盛时期达250多万亩。这些土地一般都是采取“万亩建仓”的办法,委托亲朋管理。现已知仅在合肥、六安、霍山等地建立的“仓房”就有几十个。李鸿章名下的田产,每年可收租5万石。据统计,李氏在合肥东乡占耕地约60万亩,占当地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二。
从这些第一手史料可以看出,李鸿章无疑是相当富有的。梁启超说:“世人竞传李鸿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意中事也。”几百万两白银,大约合今人民币10亿元左右。
也就是说,李鸿章公开的遗产就有数百万两白银。
而甲午海战的惨败,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北洋水师只有3门中口径速射炮,日军则有大量速射火炮。
双方海战中发射的炮弹高达1:20,北洋水师被日本速射炮修理惨了,整个舰队几乎不是被击沉,就是被重创,却没有击沉1艘日军军舰。
然而,1894年3月31日,根据北洋水师丁汝昌的汇报,李鸿章向朝廷上奏,要求为北洋舰队添置新式火炮。
北洋舰队打算向德国的克虏伯公司订购18门120毫米速射炮和3门105毫米速射炮,用来替换定、镇、经、来、济、威6艘军舰上的旧式火炮。如果这一计划得到批准的话,北洋舰队的单位时间火力投送量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
这一方案打算花费61万两白银用来购置21门火炮。
刘步蟾甚至提出,最低程度要购置12门克虏伯120毫米速射炮给“定远”、“镇远”换装,耗资仅有35万两白银。
然而,X的满清X拒绝给钱,最终就不了了之。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李鸿章这么有钱,而北洋水师又是他的嫡系部队,区区35万白银或者61万两白银,不到李鸿章总资产的十分之一。
李鸿章真的关心北洋水师,他应该知道战争随时可能爆发,应该不惜代价增强武力,应该自己掏腰包拿出钱来。
然而,这是没有。
其实,李鸿章和某夹头的套路是一样的。他根本不关心国家X的死活,只是做一份工作而已,以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如果李鸿章活在今天,他恐怕也是反美是工作,赴美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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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两侧的商铺大门紧闭,几百名日本X手持刀、剑躲在屋后巷尾,日本百姓们则藏在屋里,手持棍、棒和石块儿屏住呼吸,似乎在等待什么。
忽然,一个负责放风的日本武士低声喊了一声:“来了!”循着手指的方向,远处码头黑压压一片,涌过来几百名北洋水师的官兵……
这是1886年8月15日,日本长崎街头发生的一幕。
半个月前,也就是8月1日,北洋水师镇远、定远、威远、济远四舰前往日本长崎三菱造船所检修,并顺便对日本进行“亲善访问”。
8月13日,北洋官兵X购物,与当地人发生争端,把前来调停的一名日本X打成重伤,打人的水兵受轻伤后被X逮捕。北洋水师的官兵闻讯后,几百人赶过来围住X局X,要求放人。
长崎当地X在北洋水师坚甲巨舰炮口的威胁下,被迫放人并赔礼道歉。
15日,450名北洋官兵放假一天,再次X游玩时,便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他们被蓄谋报复的日本X和上千名日本民众围堵、殴打、砍杀。北洋官兵死5人,六人重伤,失踪五人,38人轻伤;日本X死5人,数十人受伤。
这就是震惊一时的“长崎事件”。
李鸿章对外如果有一颗虎狼之心,借此事件,只需命令北洋舰队向日本开炮,X日本给予巨额战争赔偿,这笔巨款就足以养活北洋水师一阵子了。
与此相比,贿赂太监那几千两白银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钱而已。
但是,从他对北洋水师的使用上可以看出,李鸿章只是把这个花重金买来的庞大舰队,当成一只“花瓶”而已。
李大人没有充分发挥“花瓶”的作用,对“长崎事件”处理失当,是一生最大的败笔。
“长崎事件”中,日本人对我官兵的报复行为,如同战争行为。北洋水师总教习英国人朗威理主张用武力解决,炮轰长崎,并趁机灭掉日本海军。
当时日本只有“扶桑”、“金刚”、“比叡”三艘近代化军舰,每艘才三、四千吨,只能称为海防舰。
而当时北洋水师的“定远”、“镇远”两艘坚甲巨舰,每艘就7200吨,实力远在日本海军之上,如果当时采用武力方法解决,灭日本海军不费吹灰之力。
另外,十几年前长崎还有一笔旧账未算。
1874年,西乡从道的军队在长崎港待命,不顾英、美反对,以及日本X暂缓行动的命令,“士气强盛,其势难止”,以保卫琉球民众为由,率兵入侵台湾,这就是历史上的“牡丹社事件”。
在英国公使威妥玛斡旋下,中日达成《北京专约》,清廷赔偿日本50万两白银,还承认日本出兵台湾是“保民义举”,这给日本后来吞并琉球提供了口实,“西乡大暴走”成为日本军国主义的榜样。
本来趁“长崎事件”,大清应该老账新账一起算,用武力好好教训一下野心日益X的日本人,杀鸡给猴看,向世界展示北洋水师的威武和强大,同时打消英、俄对大清属国X的觊觎之心,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但当时,不论是丁汝昌还是李鸿章都不主张动武,仅把北洋水师当成一个威慑的工具和摆设,X日本谈判,“乞求”给点儿面子,磨磨唧唧跟日本人交涉了半年之久。
在各退一步的情况下,中日达成了如下协议:日方赔偿中方52500元,中方赔偿日方15500元,中方人员在日医院治疗费用由日本承担,凶手各自惩处,互不干涉。
李鸿章自以为挣足了面子,但也X了日本以战胜北洋水师为目标,加速发展海军实力的步伐。
明治天皇据此认为:“立国之务在海防,一日不可缓”。从天皇到子民勒紧裤带,节衣缩食,掀起了“海防献金运动”,并大幅提高海军经费的财政预算。
仅过了三年,日本就X或建造了“千代田”、“吉野”、“秋津洲”、“八重山”等舰只。
“长崎事件”后,大清购置了几艘巡洋舰和鱼雷艇,便不再有所作为。
清廷无视当时海军发展速射炮的潮流,以及日本卧薪尝胆发展海军舰队的不轨图谋,把海军经费挪作修建颐和园和给慈禧“老佛爷”祝寿的事宜上。
北洋水师只被当做看家护院的摆设和花瓶,整天东游西逛不干正事,乐此不疲沉浸于所谓的亲善访问和“威慑”上,只求外表“强大”好看就行,哪管“瓶”里边儿空空如也。
1894年,羽翼X的日本海军在规模及质量上,已经全面超越北洋水师,并在中日甲午海战中成功复仇、灭掉了对手,X清廷签订了《马关条约》,拿到两亿两白银赔款,使日本国力一飞冲天。
可见,中日对海军的认识、发展和使用的理念不同,导致了各自不同的命运。北洋水师虽然属于李鸿章的势力范围,但毕竟是大清建立的舰队,他缺乏战略眼光和谋略,根本不可能把钱花在北洋水师身上,更不会以战养舰,贿赂太监只是为了个人的私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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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是历史爱好者孤灯寒门客。为什么李鸿章宁愿花钱贿赂太监而不把钱省下来用在北洋建设上,这是你所问的问题。
在说这个问题之前,我先说一个现象。你说大学上步入社会进了公司职场。想要生存更想高升的话,除了自己的专业水准和业务要好,更重要的就是职场中的人脉关系要时时刻刻予以维护。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团队的力量,一己之力将会寸步难行。那有人会说了,不如你这维护这些同事、客户上的人脉资本入股到公司做老板不是更好吗?那我就要说一说了,首先你的这些资本公司老板看不看得上,其次你的资本是你的,公司是老板的,你想拿钱买公司就要卖给你点吗?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身为一个打工仔,就是要做好本职工作,你出力赚取薪水无可厚非,但是要惦记着不属于你的东西,想要谋取,那公司还会容得下你吗?
所以,看了以上我说的,我觉得你应该可以理解李鸿章的所做作为了。花钱结交宦官太监,那是出于人脉,地位稳固需要。而把钱花在不属于自己的北洋上面,是一个正常人都不会最做的。第一:你花这点钱远远不够北洋的建设。第二:天有不测风云,伴君如伴虎,今天你老李能做到这个位置上执掌北洋,可能下一刻就革职抄家,名利全无。
综上所述,李鸿章此等作为完全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