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和离婚女人相恋有三岁女儿,到要求我做上门女婿,做上门女婿好吗?
优质回答:
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这是没标准答案的事情。鞋好不好,只有自己的脚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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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上门女婿”只是一个词而已,传统思想认为女人到南方家天经地义,男方到女方家就是“上门女婿”,给男人赋予了一个看起来不太光彩的字眼,实则住在男方那边还是女方那边都一样,没有好不好之说,离婚女人带着三岁女儿要求你上门可以理解,理由如下:
1、从女方来看:离婚女人受过一次婚姻的伤害,对婚姻内心的安全指数会有所下降,再加上自己还有个三岁的女儿,很怕再嫁后,女儿在别人家里受委屈。主要还是没有安全感,既然你与她相恋,应该理解她,给她安全感,即便住到女人家里做上门女婿又如何,自己又不损失什么。
2、从男方来看:做了上门女婿,自己不用买房子不用装修省时省力又省心,住进去之后女人会觉得你迁就她,会对你更尊重。男方可能会有心里负担,觉得住女人的家没有底气,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想开点,不用顾虑世俗的眼光,做自己就好了。
3、总之,既然相恋,就证明你是爱她的,既然爱她,应该不会介意做不做上门女婿,在意的应该是能不能在一起。
祝你们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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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两个人相爱 所有问题都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