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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官员体制是什么划分的?各自又有多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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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官员体制中央地方官员
1、中央
东汉中央X的官员分省官、宫官、外官三大系统。内官、外朝的区分古已有之,而在宫廷之中,皇帝日常起居的区域称省中(亦称“禁中”),因此内宫官员中又有宫官与声官的区分。
在皇帝身边执役、照顾皇帝日常生活的是宦官,省中的宦者均隶属黄门令管辖。省内的禁卫工作亦由宦官但任。
尚书台是皇帝的秘书机关,其官署设在宫廷之内、禁省之外。它的主要执掌是管理章奏文书、起草诏令,但实际上政务都由X抬代表君主执掌,权力极大。X台设长官(令)一人、副长官(仆射)一人,下设尚书六人分十八人。沟通X台与皇帝联系的官员有侍中、中常侍、黄门侍郎等。其中,侍中由士人充任;中常侍、黄门侍郎则由宦者承担。侍中有事才入禁省,中常侍、黄门侍郎则日常居住在省中,因此,虽然三者之中侍中的级别最高、中常侍次之,但与君主的亲密程度,则以中常侍为最。X省外的禁卫工作由九卿中的光碌勋与卫尉负责,光碌勋偏于内,卫尉偏于外。光碌勋下属五官、左、右、虎贲、羽林等五名郎将,中郎将以下有中郎、侍郎、郎中等官。光碌勋的禁卫力量是郎官,卫尉的禁卫力量是武装卫士,所以,卫尉在宫卫事务中的地位相当重要。
外官主要有三宫九卿,他们是中央X的主要行政官员。
三宫指太尉、司徒、司空,他们的品级最高,名义上的职责是辅导皇帝主持国家政务;三公之上还有太傅,其职责辅导皇帝,但不常设。东汉的实际政务都同属尚书台,因此,三公、太傅如没有“录尚书事”的头衔,就是没有实权的虚职。三公的属官有长史一名,掾属、令史、御属各二、三十名。其中,长史是三公的主要副手,掾、属是分管具体事务的部门负责人(掾是正职,属是副职),除长史由朝廷任命外,其他属官均由三公自行聘用。
九卿是太常、光掾、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他们各自分管的政务是:太长掌典礼,光碌勋、卫尉掌宫省禁卫,太仆掌皇帝车马,廷尉掌司法,大鸿胪掌接待诸侯与少数名族,宗正掌皇族事务,大司农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皇帝器用服饰。九卿各官的长官是卿,副职为丞;其下分设各官管理具体事务,大体以令为正职,丞为副职。
与九卿级别相当的外官(亦称“列卿”)还有执金吾、将作大匠、大长秋等。其中,执金吾负责宫廷之外、都城之内的治安(都城门另有城门校尉负责守卫),将作大匠负责宗庙殿堂、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其副手为丞,下属的部门负责亦以令为正职,丞为副职;大长秋主管皇后事物。性质与就卿中的少府类似,由宦者担当。皇位继承人太子正式确立之后,有专门隶属太子的东管宫。其设官大体与X类似,但分级没有后者细密。东宫官职均冠“太子”,如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家令等。
在军事方面,相当三公的中央高级官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相当九卿的有前、后、左、右将军,均不常设。其属官与三公相同,唯在长史之下另有司马一人,主管军务;从事中郎二人,职掌参谋,均由朝廷任命。将军直接领兵的,在部、曲、屯等建置上分别设校尉、司马、军侯、屯长等统兵官。
常备军由中央与地方军(郡国兵)组成。中央军中,京师卫戍部队由城门校尉统领,X部队(北军)由北军中侯统领。北军下辖五个兵种的部,番号分别为屯骑(骑兵)、越骑(特种兵)、步兵、长水(水军)、射声(弓箭)。长官为校尉,副职司马。全军总数约五千人不到。北军平十卒驻屯在京城长管君主宿卫、助理首都治安,发生战事就成为组建出征X队的核心。地方上的郡国兵经东汉初期多次裁撤、削减,只剩下边郡与内地关隘的少数驻军。遇有战乱,都是临时募兵或抽调京师北军出战。
2、地方
东汉的行政区分为郡(国)、省二级。郡之上还有监察区性质的州。
州的长官为刺史(中平五年改称州牧;京畿地区的司隶X官特称校尉),其主要职责是巡察下属郡国政务,年终遣吏到京城向司徒府汇报(上计),劾奏不称职的郡国长官。属官有从事(亦称掾史)、假佐。从事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部郡国从事等,均由州长官自行聘用。治中别驾是州长官的主要助手,在从事中地位最高;簿曹掌文书;兵曹掌军事,仅在有军务时设;部郡国从事,每郡国一人,负责纠劾郡国长官、按治郡僚属,其地位仅次于治中、别驾。假佐是州长官的低级属官,主管文书,其中的典郡书佐分管州所属郡国的有关文书,每郡一人,由郡史轮流充当。
郡的长官称太守(因太守兼领武事,故别称郡将;州治所在郡的长官称尹),根据郡的大小、没恶,太守的级别有中二千石至八百石六级。郡内原设有专掌军事的都尉,在建武六年之后,边郡常设,内地大多不设。每郡的都尉,为一至五千人不等。都尉在一人以上时,在郡之下分设都尉辖区。有时,在不足设郡的地方,亦设置过渡性的都尉区(属国都尉)进行管理,其性质相当小郡。郡太守助手为郡丞(边郡为长史),由中央任命。此外,郡府的僚属有:功曹,掌管郡内一切人事;主簿,掌管文书;督邮,主管纠察属县、监管本郡官民;掾、史‘,分曹办理郡政,掾为正职,史为副职,每曹有办理文书的书佐。又设三老,帮助推行政施和教化。郡府僚属由郡太守自行聘用,其的位以功曹最高,依次为主簿、督邮等。郡都尉的僚属与太守类似,亦由郡都尉自行聘用。
分封给诸侯王的郡称国,其行政级别与郡相等。王国的官属分两个系统,一是类似于郡官的民政系统,有相(相当太守)、长史(相当都尉),其属官亦与郡大体相同;一个是管理诸侯王生活、禁卫的官属,如郎中令(相当光禄勋)、仆(相当太仆)、治书(相当尚书)等。此外,王国还设有类似于太傅的傅,负责辅导诸侯王,级别等同于王冠相。
分管少数**的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级别与郡太守相当,其属官有从事、掾,无定员,根据事务多少而设。
县的长官为县令或县长,级别从千石至三百石不等。下设属官有;丞一人,管理文书、仓狱;县尉一至二人,管理治安;主簿、功曹、掾、史,均与官类似;三老,掌教化。县的长官由朝廷任命,但州郡也可以过问县的人事,县长官或丞、尉出缺又无合适人选的,上级机关可派出属官或另行任命他人X。县长官的行政事务,受郡府的监督,每年年终要向郡长官汇报功作(上计),听侯考核。
分封给列侯的县称侯国,其行政级别与县相等。侯国的官属也像王国一样分两个系统:主管民政的是国相,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仅负责向列侯交纳租,行政上则听命于郡;列侯的家臣有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侯国不置家丞)。
此外,与县的级别相当的地方行政单位还有道(境内有少数**的县)、邑(封赐给公主的县)及郡所设的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道、邑的官属与县、侯国差不多,郡在县境所设盐铁工官等,由县暑调拨属官理事,不另外设置官属。
县以下的行政单为有乡、亭、里,大体是百户为一里,十里为一停,十亭为一乡。乡的长官为秩、啬夫,令有游徼掌治安、乡佐收税、三老掌教化;亭设亭长主管治安,令有亭侯、亭卒;里的长官为里魁。乡、亭、里的官员一般由郡、县等上级机关任免。
3、东汉末年的变化
(1)建安十三年罢三公官,设丞相,由曹操但任。其官属设置与三公略同,以服务于军事的居多,如领军、护军、军师、军师祭酒、军谋掾等;长史之下设有主簿,约为三至四人,负责典掌机要,出纳教令。此外,还设过校事一职,用以监督臣下。
(2)常设四征(东南西北)、四镇(东南西北)将军,地位相当九卿,官属设置与领兵的将军相同。
(3)地方上的州正式成为郡以上的行政单位,掌有行政实权。
(4)曹操被封为魏X,曾设秘书监、丞以统辖X奏事。这是X台流为一般政务机关的先兆。
其他网友回答
东汉末年其实就已经到了准三国时期。所以这时候的官制是非常紊乱的。至于权力,和官职没有太大的关系,和自身的军事实力密切相关。说到底这是一个军阀割据的时代,无论多么高大上的职位,都不如一只军队更有用。
东汉时期基本上还是沿袭了秦和西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度,只是在名称上做了一些改变。比如把丞相变成了司徒。但是和汉武帝以前相比,三公九卿的权力受到了比较大的削弱。这些官员由于只在外朝面见皇帝,所以被称为外官。皇帝在皇X部又设立了尚书台,最开始只是皇帝的秘书机构,但很快就掌握了大权。所以又形成了内官体制。西汉时期,霍光曾经以大将军的身份统领政务。东汉时期有不少外企效法霍光,所以大将军这个职位曾经是东汉时期权力最大的职位。不过东汉末年社会比较动荡,真正掌握大权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设置官职。比如董卓拥立汉献帝以后,以太师的身份掌握大权。曹操独揽大权以后先称司空,后称丞相,魏王。
曹操在称王之后,于原来洛阳的行政机构之外,又在许昌建立了新的都城,设立了自己的一整套行政机构。实际上也就形成了两套体制。东汉原有的官员已经全部被架空,没有任何的意义。曹操手下的很多文官武将都自称魏臣而不是汉臣。
至于地方层面上都是割据性的武装力量。有的称太守,有的称刺史。其实都是沿袭之前的习惯,之前哪一种官职的权利比较大,掌控了该地区就自然沿用这种官名。太守原本就是郡的地方行政长官。刺史实际上是汉武帝时期设立的,用来监察太守的一种低级别官员。不过随着刺史权力的扩张,在某些地方此时取代太守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地方行政长官。因此争论两者之间谁的权力更大一些,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要看各地的具体情况。
赤壁之战以后,曹操虽然统一北方,但是没有办法南下统一,而孙吴也就此稳下了阵脚之后刘备入蜀大体上就形成了三国局面。在三个准X内部,官职方面确实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但是大同小异。主要都是参照东汉时期的官员制度进行一些改造而成。曹丕称帝以后就进入了三国时代,也就宣告了东汉的灭亡。也就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