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就职演说hello chicago(奥巴马就职演说英文we the people)

特朗普的就职演讲为何不用讲稿?他的承诺都实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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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演讲稿就可以信口胡说呀,又不会留下证据,别人说的关我什么事情啊?你们懂什么,只有特朗普才是最厉害的。他是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世界发展的推进剂。

特朗普总统口才确实不错!再者他的讲演内容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然而特朗普讲话即使错了,又有什么关系呢?例如:预防心冠肺可喝消毒水;把消毒液用注射器打进肺里。。。[what][震惊]既使出了人命,人家一句:和媒体开完笑,便不了了之。

总之,美国民众喜欢这位将政治娱乐化;疫情久战不绝,痴迷于X办公的总统。

他们喜欢就好。

为什么特朗普演讲时是脱口秀,而奥巴马演讲时却要照着稿子念?

优质回答

从肤色的角度,特朗普是“根正苗红”的美国总统,奥巴马是美国总统中的“另类”;从执政风格的角度,特朗普是一位非典型的美国总统,而奥巴马则是一位中规中矩的美国总统。特朗普把演讲当成脱口秀来表演,是为了塑造“X总统”的形象,吸引美国底层民众的支持;奥巴马演讲的时候也没有照着稿子念,而是准备使用了提词器,也同样是为了塑造“典型总统”的形象。特朗普与奥巴马

观察室认为,特朗普与奥巴马在肤色、性格上的不同,决定了两者不同的演讲风格。特朗普的祖父来自于德国,他的祖母是一位英格兰裔。所以,特朗普是一位欧洲白人后裔,也可以称之为“根正苗红”的美国人。特朗普毕业于世界上最好的商学院,也就是沃顿商学院。毕业以后,特朗普开始接手家族企业。客观的讲,特朗普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将特朗普集团从一个纽约的地方性地产公司发展成为产业遍布全世界十几个国家、拥有500多个分公司的商业集团。

特朗普在商业上的成功,也养成了霸道总裁的性格。特朗普曾经主持过一款名为《名人学徒》的求职节目,经常霸气的说“你被录取了”、“你被解雇了”。特朗普的演讲风格也与他的霸道总裁风格息息相关,他有别于传统的政治人物,不愿意照本宣科,更愿意凭借性格临场发挥。这也就能解释,特朗普为何经常说错话。不过,特朗普的支持者很大一部分是美国的底层民众,更喜欢特朗普脱口秀式的演讲!

奥巴马与特朗普不同,走的是传统美国总统的路数,事先准备好演讲稿,再在演讲现场准备提词器。如果让奥巴马放弃使用提词器,恐怕演讲水平会下降好几个档次。奥巴马最经典的两次演讲分别是,2004年在X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演讲《无畏的希望》与2009年的就职演讲《开创负责任的新时代》。《无畏的希望》让奥巴马一跃成为X党内政治新星,《开创负责任的新时代》让奥巴马成为了“演讲大师”。奥巴马眼睛看着提词器

但不论是《无畏的希望》还是《开创负责任的新时代》,都是奥巴马或者是他的助手们经过很长时间的准备,再加上现场的提词器,才会获得巨大的成功。使用提词器是美国总统惯用的手段,例如另一位以演讲能力高超著称的美国第40任总统里根,也是在演讲的时候频频使用提词器。在电视演讲中,里根甚至是照着镜头那边的稿子在念。所以,奥巴马使用提词器演讲与美国多数总统并没有什么不同。里根使用提词器

欢迎大家留言,你希望特朗普的演讲方式,还是喜欢奥巴马的演讲方式?

很久以前,曾经有人告诉我,说中国的官员只会念稿子,人家外国的领导人张口就来,侃侃而论,非常的X,非常的有魅力有领袖气质,我一度曾经信以为真,后来参加了工作,接触了一个神奇玩意,这个神奇玩意,叫做:提词器。

就是这么个东西:

白宫的工作人员安装提词器。

特朗普的提词器

普京的提词器

朴槿惠的提词器

提词器的效果。

我想我已经不用多说,任何人都看到这个提词器效果如何。

不但是政治人物,实际上大家各位看过的明星们的演唱会,也会用提词器,只不过提词器的方式不一样罢了。

周杰伦演唱会的提词器

很多人脑补的是特朗普口无遮拦,但是你又这么知道所谓的“口无遮拦”只不过是特朗普想要达到的一个特效呢?是特朗普要制造出来的一个“人设”呢?

总统很忙的,每天要听取各种简报,有经济的,有政治的,有军事的,还有本党内部的会议的报告,还有对于敌对党派的报告,还有来自于盟友的,来自于对手的,仅仅这些简报听完,都不知道何年何月。

还要接见各式各样的人物,有本国的各式各样的政治团体,还有党内的一些高层会议,还要处理部门的一些回忆,还要接见来自各国的大师,国际组织的代表,国内利益团体的代表,游说人员,多不胜数。

怎么可能指望一个总统去背稿子?

提词器是有必要的,总统的讲话稿子都不是总统自己写的,总统有一个庞大的内政执行团队,可以说总统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机构,只不过被推到最前台的,我们所看到的那个人,叫特朗普,如此而已,总统也有各式各样的文胆来替总统完成日常琐事。

其实根本不用到总统这个阶层,哪怕是一个上市公司的老总都是如此,董事长有董事长秘书,董事会有董事会秘书,还有各式各样的“私人助理”,上市公司老总有,连个明星都有,更何况一个总统?

所谓的美国总统口若悬河,侃侃而谈,那不过是很多人的想象罢了,从来不存在,演讲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求认同,让你接受总统这个人设。

美国黑人是怎么看待奥巴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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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很多人是在远距离看黑人,总以为黑人就是那种皮肤黑黑的一X非洲裔。错了!这只是表面现象。其实,非洲人也有分阶级,分等级的!也有“上层”黑人,比如说那些受过高等教育和有钱黑人,黑人明星,黑人政客。还有那些‘’下层‘’黑人,比如说最低工资的劳工X体,领失业救济的黑人,无业游民,,,,,,等等。上层黑人是看不起下层黑人的,哪怕住的地方也尽量远离那些下层黑人,尽量避免跟他们来往!而下层黑人也自卑,环境所逼,也避免和上层黑人来往!

大家还记得当年帮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做辩护律师的黑人律师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他原来是一个X检查官。就是因为他是黑人,他曾多次驾驶名贵车辆行驶在洛杉矶好莱坞大街上被X拦截。为什么?那里是富人区,他驾驶的又是名牌跑车,这些都与他的皮肤颜色不符!在X眼里,这是不符合“常理”的。这一切让身为X官的柯克伦倍感受伤!一气之下,把洛杉矶X局告上了法院,同自己的老板(X)发起官司来!

我为什么提这件是?就是想告诉大家,像类似于这位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就是那种自视为上层黑人的人,他们自认为自己和白人没有什么不同,也尽量向白人靠拢,甚至娶白人女子为妻(比如说辛普森那位被杀的妻子尼可就是白人),同时又看不起自己那些“下层”黑人同胞,并尽量远离他们。然而,在白人眼里,无论这些“上层‘’黑人如何有钱,如何有身份,他们永远改不了黑人的身份!

好了,我们原归正卷吧!

黑人是如何看待奥巴马的么?奥巴马是什么人?

奥巴马是一个来自非洲肯尼亚的留学生与一个美国夏威夷州的白人女子结合生下的混血儿,在外祖父这样的一个白人家庭长大。受过高等教育,著名常春藤大学哈佛大X学院毕业。是一个十足的黑人上层人物。

可以说,虽然他皮肤黑得有些像黑人,可他皮肤下面应该基本上都是“白的成分”居多。

由此,他的身份在美国这个以白人为主流的社会就显得特别“尴尬”。白人把他看成是黑人,黑人又不认同他是“自己人”。毕竟他是一个黑白混血儿嘛!况且他一路走来,都是和白人扎堆,鲜少与黑人来往。也就是说他的尴尬之处在于他处于一种:既不被白人待见,又不被黑人待见的处境!

那既然他的黑人“同胞”不喜欢他,为什么总统大选的时候又有很多黑人选民把选票投给他呢?

其实这不奇怪,这就归咎于两个原因:

其一,奥巴马是代表X党出来竞选总统的。而传统上,黑人选票从来都是X党的基本盘。投票给X党候选人,对于黑人选民来说是天经地义的!

其二,对于美国黑人来说,与其让歧视黑人的共和党白人候选人当选,不如让与自己有某些“血缘关系”,又是X党候选人的奥巴马当选。泽就是说,美国黑人谈不上很喜欢奥巴马,但也总比白人强,可以说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罢了。

至于奥巴马当选总统后,与黑人同胞改善了关系,获得了比以往更多的黑人好感,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以上是我在美国生活多年,与黑人打交道得出的结论。纯属个人看法!

我猜可能跟普通人看红二代或贫困县里的大富豪差不多。。。

今天是拜登的就职典礼,却被哪些事情抢了头条?

优质回答

1、刚刚看完拜登的就职演说。演说现场,荷枪实弹的国X卫队站满了、一层一层的,拜总统隔着防弹玻璃在那发表自己人生顶峰的感想,其实中心思想就是:老特们别闹了。好好过日子。我一老人了,我们把分裂、疫情、失业、国际关系搞好!尽力搞好美国就好!转年八十岁的老人了,这个演说其实很实在、很有长者之风、丝毫不输当年的奥巴马演说的,新闻上的热缩头条本应该就是这个的;

2、这个世界,不知道怎么了。就说今天,拜登宣誓就职美国第46任总统,固然该在头条的;可太平洋的这一边,一个九零后X弃养的郑爽继续在抢头条,一巴掌打了下属的市委书记继续走红,还有四川师大的教授跳楼事件也仍在发酵;当然,老特离开白宫,同样引人关注,佩蓬奥等遭到制裁,更是大快人心了。但是吧,总觉得这些七七八八的事,都是娱乐致死、都是跟美国换了统领大相庭径的事;

3、也不是说炒作郑爽就不爽、张战伟一巴掌就不涨,但都是好玩的事不是?X之事、古已有之,现代社会了,X而弃之,就不道德了;但以前陈冲不也领而不养过?一巴掌就更多了,重庆那事,大家都忘了?川师大那事,成都不是刚刚演完?网络为什么热度不减?拜登上来,要是把疫情给制止住了,要是把中美关系修复好了,要是我们的境外输入少了,出口增加了,岂不是比X、巴掌更重要的事?

4、所以,还是那句老话呀,人还是要有点精神的!革命的乐观主义、英雄主义还是要有的。明星、官风、学风也可以关注,但是疾苦、民生是不是更值得关注?今天是拜登的就职典礼,而且特朗普及其追随者前几天还在闹呢,看到拜登就职仪式现场,感觉美国都在内战前夕了呢,这么大个事,却还是被哪些炒闲饭的事情抢了头条,实属不该也!

为什么感觉美国总统演讲总躲在玻璃罩后面,而普京阅兵却不需要防弹玻璃?美国总统他们在害怕什么?

优质回答

曾经有人笑话说:美国总统怕死,在自己的土地上防着自己的民众,真是丢人。

很多人都留意到,美国总统在公开演讲时,都会站在厚厚的防弹玻璃后面。

2005年,小布什在格鲁吉亚访问期间,一名男子朝着讲台扔了一枚苏制RGD-5型手雷,这枚手雷就落在了布什讲台30米开外。所幸这枚手雷用红布包裹,撞针没有被成功拉出,只是砸中了现场一个女孩,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

事实上,美国总统是高危职业。在1865年林肯在看戏时被人X之后,加菲尔德麦金莱以及肯尼迪,也是被X而死的,而当年里根中弹差一点丧命了。从华盛顿总统到特朗普一共经历了45任总统,其中有9个都遭到了刺杀,4位被刺杀身亡。

自此之后,在一些公开演讲场合,美国总统的身前身后都会竖立起防弹玻璃幕墙。这块防弹玻璃墙由美国国防系统公司设计,是用特殊材料通过特殊工艺制造而成的,可以阻挡子弹、爆炸物和其他投掷物,能够抵挡75发高能X,防御力极强。

这时候就有人质疑了,同样是总统,为什么俄罗斯总统普京就用不上防弹玻璃?

其实,普京并不是用不上防弹玻璃,只是要分场合。

相较于美国总统来说,俄罗斯总统普京并不是一个热衷于公开演讲和抛头露面的人。这很可能跟他的的特工经历有关。

每年他出席在公众面前的机会不多,只有在卫国战争胜利X日和克里米亚“回归”X日才会在室外公开演讲。而这两个场合场地十分固定,安防工作也做的十分严密,基本上没有给到别人潜伏X的位置。

而且,普京就是做特工出身的,具备一定的刺杀和反刺杀能力。对于自己的X,也是严格筛选。能够在他身边从事安防工作的人,基本都是特工,不容易下手。

关于X的规定不同,在美国,100多美元就可以入手一把X,而俄罗斯只允许公民持有X。

美国持有X的成本很低,只要年满18周岁,申请到持枪证,就可以持有长枪。年满21岁,申请到持枪证,就可以持有X。而持枪证一旦申请是终身有效的。

X和X的区别是什么?X体积小,方便随身携带和藏匿啊!公民持枪一只是美国人民X的象征,但同时也给社会埋下了不少的隐患。

而俄罗斯也允许公民持枪,但持枪证不是终身的,需要五年考核一次,考核通过了才可以继续持有X。而且,俄罗斯只允许公民持有X,不能持有X。

另外,还有最致命的一条规定就是,喝酒时不能持枪。这对于爱酒如命的俄罗斯人来说,也大大减少了持枪的概率。毕竟和抢比起来,还是酒更香。

不用防弹玻璃幕墙,并不代表普京在人身安全这个问题不作为。

就拿疫情时两国总统去医院慰问这件事情来说,特朗普去医院慰问,简单戴了个口罩就跑去了。而普京却穿了全套的防护服和面具。

普京的安全是由“总统安全局”负责,通常他的形成地点都要提前十五天进行考察甚至清场,在确认了现场万无一失才会让普京过去。

而要成为普京的X,不仅要是斯拉夫人,还要人品优良、家世清白。

普京的每一个X不仅要精通各种X的使用,连重型武器也要会用。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还要是徒手搏击的好手。而且重要的X还有一个随身携带的黑匣子。

这个黑匣子不仅有折叠式X、抗干扰通信设备,还有急救药丸等小东西。关键时刻还可以用来挡子弹。

总的来说,在公开场合是否使用防弹玻璃墙,并不代表两国总统是不是“怕死”,而是两国的国情不同,在安放工作上的着重点不同。

美国总统的防御方针是当下制定,而俄罗斯总统普京却是提前计划确保万无一失。这大概也和普京的特工出身有关系。

普京当了三次总统,躲过五次暗杀,记者问他“有什么经验吗?”普京说“我比不上卡斯特罗,他至少被暗杀过50次,我这个就还好”,后来普京又补充说“卡斯特罗曾经和我聊过这事儿,他说自己能够活这么久,因为他总是亲自处理自己的安保问题”。

普京的言外之意很明显:人比武器可靠!即使演讲时躲在玻璃罩后面,就真的能万无一失吗?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不过美国总统却总是躲在玻璃罩后面,与普京红场阅兵形成鲜明反差,究竟原因X呢?

美国X管理制度与俄罗斯不同

美国是一个全民有枪的国家,据统计,目前民间拥有X、半自动X等X3.9亿支,美国一共才3.3亿人,也就是说每个人至少有一把枪,而一个人有多把枪的情况也很普遍,正因如此美国的枪击案才屡屡发生。

美国X以来发生过9次总统遇刺事件,有4位总统X,这是一个很高的比例,不过离现在最近的一次刺杀是1981年,也就是说最近30年来还没有在公开场合遇刺的事件发生。

我们先来看一下美国总统遇刺的这9次案例。

1835年1月30日,美国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在华盛顿国会山参加丧礼,一个油漆匠在距离1.8米双手持枪射击,均未打中,后来这名油漆匠被确诊有精神病。

1865年4月14日,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在福特剧院观看歌剧,被人进入包厢射击而死,刺杀者当场击毙。

1881年7月2日,美国第20任总统詹姆斯·艾伯拉姆·加菲尔德被人射击,当时一枪打在加菲尔德的后背,一枪打在他的左臂,可送到医院后医生没有现代消毒知识,直接用未消毒的手指和器械到加菲尔德体内寻找子弹,结果导致伤口感染,两个月后加菲尔德死亡。

1901年9月6日,美国第25任总统威廉·麦金莱在博览会的音乐圣殿被枪击,伤势很重,在医生的治疗下已经有康复的迹象,但一周后还是死于坏疽。

1933年2月15日,美国第31、32任总统哈里·S·杜鲁门被两名杀手暗杀,并未成功。

1963年11月22日,美国第35任总统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乘坐敞篷驶过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迪利广场遭杀手狙击身亡。

1975年9月5日,美国第38任总统福特被刺杀未果,半月后,又有一名女杀手射击打偏了,最后女杀手被判无期。

1981年3月30日,美国第40任总统里根被杀手用左轮X连开6枪,里根中弹,但很快被送入医院进行手术,保住了性命。

这九次暗杀都是用枪完成,由此看出X泛滥在一定程度上让刺杀行动更加顺利,但在俄罗斯,目前虽然发生过暗杀行为,但从未有成功案例,究其原因,俄罗斯对X的管控严格,居民可以办理长枪或者X证,但XX几乎不可能,而长枪带在身上极容易被发现,尤其是在公共场合,几乎无法携带,因此完成刺杀的可能性也降低了很多。

美国总统和普京身体素质不同,演讲场合也不同

美国总统不像普京一样,出身情报机构克格勃,从年轻时练就了一身的好武艺,普京对于暗杀和反暗杀技术轻车熟路,而他更是对身边总统安全局的X们要求极为严格,这些X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下,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看似简单,其实很难),必须学会柔道、摔跤、格斗等三十种以上的搏斗术,要会使用各种轻重武器,要会驾驶各种车辆,飞机等技能,更关键的是他们混入人X根本无法察觉到他们是特工。

美国总统安保主要靠科技,比如乘坐的汽车飞机被称作“移动的堡垒”,乘坐的汽车防弹,里面有很多高科技的东西,驾驶舱和后座是分开的独立空间,可以保证司机不会对总统造成伤害,一般的武器想要对总统座驾造成伤害非常困难。车厢还可以防生化武器,轮胎也是特制的,防止爆胎,而且里面还有一些紧急的医疗设施,包括可以直接为总统输血。

普京不是一个很喜欢公开演讲,抛头露面的人,这和他多年养成的习惯有关,像卫国战争胜利X日和克里米亚“回归”X日时会在室外公开讲话外,基本上很少有公开演讲。

普京参加的场合相对固定,在参加这些活动时各个位置都安排了特工和狙击手,而且参加现场活动的人都是经过严格背景调查,绝对可靠的人员。比如刚刚结束的卫国战争胜利76XX日,在普京身边的都是身经百战的抗战英雄,在这样的环境下,这些人本身就是天然的屏障,即使有杀手在附近,想要靠近都绝无可能,更不用说刺杀了。

另外,普京为人十分低调,那些反对派早已经处理干净,国内人民对其拥护程度很高,真正的潜在竞争对手很少,暗杀动机也少很多。

美国总统是X党和共和党轮流上台,一方上台后总想着整垮另一方,明争暗斗很多,另外因为不同政见人民的意见也不少,在这种环境下,美国总统要出席不同的场合,发表演讲传递信息,这些场合什么环境都有,给安保工作增加了很多难度。

比如特朗普在宾州有一场演说会,在广场上就聚集着五万多人,这些人鱼龙混杂,根本就没有很好的办法进行甄别,而且他们经常会变换位置,非常利于X的隐藏,所以对于总统来说,加装防弹玻璃是很有必要的。

玻璃罩看似坚固,但并不能确保万无一失

玻璃罩只是一种基本的防护措施,但无法保证万无一失。普京更相信人的力量,所以总统卫队都是万里挑一。

2004年5月7日,普京参加就职典礼时,总统卫队负责人佐洛托夫提前派人对普京经过的路线多次模拟,反复推算,甚至精准算出普京从家到克里姆林宫需要多长时间,精确到秒。

在这次典礼上,普京提前了一分钟到达,让佐洛托夫惊出一身冷汗,因为这一分钟的误差,就可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平常人认为,一分钟很短,但在安保方面,瞬间就可能发生不测。

对于这次误差,佐洛托夫很自责,他认为这是严重失职。那时普京正等待进入典礼大厅,他只能尽可能靠近普京,脸上没有表情地看着四周。等到典礼正式开始,普京进入大厅后,佐洛托夫才长舒一口气。

20X普京访问叙利亚时,其安保程度很高,因为叙利亚还处于战争状态,能想像其安保难度更大。但俄罗斯总统确保万无一失,可以说把安保做到细之又细,圆满完成了任务。

正是因为总统卫队的出色,他们将危机化于无形:

2000年普京参加恩师索布恰克葬礼时,杀手就站在他身后不远处,但被及时发现阻止。

2007年普京访问伊朗时,有几个自杀式恐怖分子被逮了个现行。

2008年俄罗斯大选期间,一个扛着枪想跑到克林姆林宫行刺的杀手,也被及时发现。

美国的总统卫队权利很大,他们为了总统的安全,甚至可以限制总统的行动,比如不让总统开车,不允许总统一个人外出,如果总统不听劝告特工会礼貌地说:总统先生,我们是国会派来的。

这时候,总统必须乖乖听话。

特工的双手无论何时都必须处于临战状态,可以拒绝一切妨碍这一职责的事情,如果突然下大雨,特工宁可让总统淋雨也不会为其撑伞,或者为X拿鲜花,前国务卿基辛格博士曾想让特工帮拿手提箱也被拒绝。

这些特工的存在也切实保证了总统的安全,所以三十年来,美国再也没有遇到过总统因遇刺而死的事件了。

总结:

美国和俄罗斯安保措施不同,主要因为两国的持枪制度、演讲场合、出身体制不同,不过有一点共通的就是安保措施都很高,虽然美国总统演讲时面前总有一块玻璃罩,但也只是防患于未然,人的作用往往比那块玻璃罩大的多。

为什么奥巴马的演讲能力这么强?

优质回答

我这个回答,也是对上一个问答质疑的回复,希望那些人能看到这篇回应的回答。前天发了一篇美国人演讲团队如何用工科思维设计、用文科语言演讲的文章,同时也回答了奥巴马演讲策划的提问,一共有300多个跟帖,有相当一部分人“打死也不信”,有的还骂小编是“黑米”。那么,这一篇问答就再继续剥洋葱,揭开那些对答如流、妙语连珠的秘密。本文也属于职场类,对每一位职场人士也适用,行走职场,要想提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不懂一点演讲、策划和表演的技能和套路,怎么能行呢?

【1】“米粉”们反驳的主要观点

美国是X国家,政客靠辩论起家,所以美国学校尤其是X学校,从小就要培养演讲能力。美国人演讲水平本来就高,用不着专业团队来运作、策划和包装。还有“米粉”振振有词,特某某雷人雷语,没见到他看提词器。还有人用具体实例来反驳,奥某某在某大学演讲,与大学生精彩对答,根本没有经过策划。

【2】统一回复以上观点

美国人从小培养演讲和辩论能力这是事实,美国政要们演说水平普通高、应变能力普遍强这也是事实。但是,重要场合的演讲、辩论、回答,基本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因为重要场合说话绝对不能胡言乱语,一失“言”千古恨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没有提词器张口结舌者也不是没有。

重要的演讲、辩论、发言、回答,大多数都是提前几天甚至几个月安排的,演讲本人和背后的智囊团都会精心准备,正如上一篇文章所说的,用工科思维来分析准备,再用文科修饰来精心雕刻的,临场发挥的情况当然也有,即使是临场发挥也是有应急预案的。

有人说特某某演讲没有发现提词器啊,有的提词器是玻璃的,一般电视播放时不播这个镜头,有的是你没有注意,有的是放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很少有人敢带着张大嘴就登山发表演说的。有人说,看见一些领导人物上台没有拿稿子啊,只能说你好可爱啊,稿子早就放在台上了,你以为是乡镇干部呢从X兜里掏出稿子念啊。

有人说奥某某在某大学演讲,与学生交流甚欢,人家可是真刀实枪的谜语连珠啊。这个具体的情况,没有参与,不好评价。但是这个也是有套路的,一是去某大学演讲,几个月前就安排了吧,策划团队早就进行调研分析了,会猜测许多可能提问的问题,然后做出答案。二是万一被问到没有准备的答案怎么办,人家还有应急预案啊,如果问到什么问题,应该怎么绕回到准备的答案上。三是在回答各类问题前,都会设计各类问题的过渡句,然后把话题引过来,这就是专业和技巧。四是现场要安排至少三种托:开局托、挽救托、补缺托,等等,当然托的比例要控制在20%左右。

【3】一场精彩的辩论和发言都有什么套路呢

一是准备期。重要的演讲、发言、发布、辩论、现场回答,都是提前很多X排的。演讲人和背后的团队,要提前精心准备。核心内容要设计主题,就是这次演讲要达到什么目的,用什么关键词,什么问题怎么绕到这些关键词上面。

二是调研论证。观众会提什么问题、记者会提什么刁钻的问题、媒体会挖什么坑、傻白甜们会提什么无厘头的问题,等等。然后做出答案,并设计过渡句。专业术语是要做出“口径单”。现场可不能满嘴跑火车啊。如果遇到不知道的问题、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不能回答的问题,都要设计回避方式,以及绕回到主题句的方式。

三是法律专家、业务专家、语言专家、修辞专家论证,这些回答有没有问题,有没有漏洞,有没有暗坑。语言专家和修辞专家要修改为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表述方法,提炼出金句。

四是专业团队会设计标题句列表。每一个回答,都要设计几个标题句,朗朗上口,易于诵记,过目不忘,打动人心。比如,回答大气问题,标题句之一:我们同呼吸、共命运。

四是现场组织。主持人的主导能力和驾驭现场能力,点什么人回答,回避什么人的回答,主持人心里要有数。工作人都是团队的核心人员,话筒给谁不给谁,这个把控权要掌握在自己手里,一般不允许被听众夺走话筒胡言乱语的。

五是安排必要的托。有开局托、主题托、救场托、补缺托,等等,当然原则上也不会超过提问的20%。比如,你精心准备的主题回答,万一就是没人提问这么办,那么主题托就举手提问,圆你一个表达主题的梦,那么精彩的句子就粉墨登场了。

当然,现场辩论也是要精心准备的,对手可能要提什么问题,反驳什么观点,等等。在正式开始前,也是要经过演练培训的。如果演练不好,现场把控不好,场面当然有失控的时候,打成一团的情况还少见吗?但是,不精心策划准备,那基本是不可能的,这与演讲人的演讲水平不矛盾,这些没有较高的演讲水平能脱颖而出吗?!

以上就是精彩演讲和发言的套路,中国职场要会遇到,作为职场人,如果将来要走上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职位,掌握这些必要的技巧,也是一项江湖本事。

和布什不同的是,奥巴马可以自己写作,并提出基于个人思考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克林顿不同的是,奥巴马更加可信、坦白、透明,但他和克林顿一样拥有雄辩的口才并对普通民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2004年7月27日,奥巴马在美国X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基调演讲”,演讲的题目就是《大无畏的希望》,奥巴马充满激情地宣示:“不存在一个X主义的美国和一个保守主义的美国,而只有一个美利坚合众国。不存在黑人的美国和白人的美国、拉丁族裔的美国和亚洲人的美国,而只有美利坚合众国。”这次演讲使很多年轻的X党人欣喜若狂,很多上了年纪的X党人也为之热泪盈眶。正是这场演讲让名不见经传的奥巴马开始声名鹊起。一个希望的火种开始在美国熊熊燃烧。

演讲大师

他是个天生的演讲家,有着“令政客妒嫉的嗓音”,加上其个人魅力无穷,调动现场气氛能力一流,演讲中带着某种直指人心的魔力,每每能使得X情激昂。

奥巴马的演说富有节奏感,味道十足、语气恰到好处,几乎带有一种催眠和传教的功能。即使当他面对成千上万人演讲,也能让每个人都觉得奥巴马就是对他一个人在说。这是在希拉里的竞选X中难以看到的。美国历史上优秀的政治家,如林肯、肯尼迪和马丁·路德·金,都是演讲高手。在传媒日益发达的当代,这一点直接关系到能否感动选民、取得共鸣。

善于演讲并非奥巴马的天赋,在演讲问题上,他也曾遭遇过惨败。2000年,奥巴马在X党的提名战中,以一票之差败给了对手博比·拉什。奥巴马落败的主要原因就是他身上的教授气质和精英气息,这使得平民百姓对他感到隔膜。

奥巴马决定从失败中学习,他首先改掉的是学究的演讲方式,他造访区内各个黑人教堂,学习黑人牧师讲话的节奏和夸赞的神态,并观察听众的反应,不断学习调整。人们被他“任何人都可以分享我的激情,取得自己的成功”的口号打动。两年后,奥巴马停掉了在芝加哥大学的课程,全力竞选国会参议员。2004年,他竞选成功,正式从芝加哥大学辞职。

善用排比

奥巴马在演讲中善于使用排比句,取得排山倒海般的效果。2007年9月12日,奥巴马在艾奥瓦州克林顿市的一所大学里发表了题为《翻开伊拉克问题的新的一页》的演讲,奥巴马说,“我在2002年反对这场战争。我在2003年反对它。我在2004年反对它。我在2005年反对它。我在2006年反对它。”

2008年1月3日,奥巴马在艾奥瓦党团会议选举获胜之夜发表演讲,这篇演讲激情澎湃。演讲一开始,他首先肯定了今天的胜利,宣布预言家的失败,非常成功地渲染了作为第一位预选获胜所代表的深意。他连用排比句,气势磅礴,很具感染力: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每个人都能看上病和看得起病。我在伊利诺斯州就通过X党人和共和党人的携手合作实现了这一目标。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终止所有把工作运往海外的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给美国最值得享受减税的中产阶级减税。

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让农场主、科学家和企业家发挥他们的创造力,使我们国家一劳永逸地摆脱石油的X。

最后,我会是这样一位总统:我要结束伊拉克战争并让我们的士兵回家;我要恢复我们的道德地位;我知道9·11不是骗取选票的借口,而是使美国和世界X应对21世纪这个世界面临的共同威胁:恐怖主义和核扩散,全球变暖和贫困,种族X和疾病。

演讲的精义就在于要感染人、打动人,从而 “迷惑”大家理智,赢得大家支持。所以,煽情、升华是非常重要的因素,而这篇演讲完全做到了这一点,其中娴熟的排比句的运用功不可没。在场听到他演讲的美国学者认为奥巴马不仅仅是一个候选人,他更是在发动一场运动。

爱讲故事

奥巴马演讲的另一特色是喜欢在演讲中举出具体的事例,以生动的故事承载深奥的政治理念。比如下面这段演讲词:

“我记得在匹兹堡遇到的梯姆·韦勒夫妇,他们正在想办法为自己年幼的儿子寻找供移植的肝脏;我还记得伊利诺伊州西北部东木连市的谢默斯·阿赫,一个正准备去伊拉克实现报效国家的美国青年,以及他父亲脸上洋溢着的对儿子的自豪感。我还记得在圣路易斯碰到的一个黑人女孩,她说她正在努力考大学,尽管她们家祖祖辈辈连一个中学毕业的人都没有。感动我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奋斗精神,更在于他们在艰难时刻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的决心、乐观主义精神和自强不息的意志。这种精神使我想起我曾听到的一次牧师布道时说的一句话:大无畏的希望,这就是美国精神的最好表现。”

奥巴马也会提到自己的成长故事。2004年7月27日,在美国X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是主要发言人之一。奥巴马这样介绍自己的身世:

“我的父亲是个外国留学生,在肯尼亚的一个小村庄出生并长大,他幼时牧羊,在简陋的铁皮校舍里上学。我的祖父是个厨师,一个佣人。但我祖父对他的儿子的未来抱有更大的梦想。通过顽强拼搏,我父亲拿到了去美国留学的奖学金。美国是一片神奇的国土,对未曾来过的人而言,美国是X和机会的象征。在留学期间,父亲遇到了母亲。我母亲出生在堪萨斯的一个小镇上。她父亲在大萧条时期为了养家糊口,不是在石油钻塔下打工,就是在农场务农。珍珠港事件后,他自愿入伍,加入巴顿的部队,曾在整个欧洲大陆辗转作战。在后方,外祖母养育着他们的孩子,并在一条生产轰炸机的工厂流水线上干活。战后,他们研究了《士兵福利法案》,通过联邦住宅管理局买了一套房子,并移居到西部寻找机会。他们对自己的女儿也寄予了很大的梦想。一个共同的梦想,在两个不同的大陆酝酿。我的父母不仅共享美好的爱情,他们还共同坚信这个国家有巨大的潜力。他们赐予我一个非洲名字:巴拉克,意为‘老天保佑’。他们相信在宽容大度的美国,一个人姓甚名谁不会妨碍其通向成功。尽管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们送我去这片土地上最好的学校就读。在富足的美国,即使你并不富裕,你也能发掘出你的潜力。现在他们都过世了。不过我知道,在这个夜晚,他们正在星空骄傲地俯瞰着我。”

正是在这次大会上,奥巴马以一句坦诚告白“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我是同胞姐妹的守护人”,使很多代表听得热泪盈眶。这篇著名的演讲使奥巴马在党内的名声一炮打响,光芒直逼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

语言通俗

和布什不同的是,奥巴马可以自己写作、推理,并提出基于个人思考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克林顿不同的是,奥巴马更加可信、坦白、透明,但他和克林顿一样拥有雄辩的口才并对普通民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奥巴马的演讲才华得益于在教会服务的经历,他从中学到了一种很能打动人心的说话方式。知识分子说到种族平等,可能会引用《独立宣言》里的名言,但是奥巴马会像黑人牧师那样说“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样子创造的”,比较而言,还是后一种说法更有感染力。

语言通俗,并不意味着思想也浅薄。奥巴马在竞选中,有一个演讲尽显其演讲中的冷峻一面,让人们领略到奥巴马演讲的另类风采。2008年3月18日,面对自己的牧师发表谴责美国的布道录像被公开后引起的轩然X,奥巴马选择在美国宪法诞生地费城发表了一篇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演讲,奥巴马说,美国的种族问题很复杂,“赖特牧师那一代人对他们当初所遭受的侮辱、怀疑和恐惧依然记忆犹新,他们的愤怒和苦涩也就如影随形。”“如果我们现在选择逃避,我们只是后退到各自的角落,我们将永远无法一起面对挑战,解决问题”。他指出,黑人的愤怒是过去种族隔离政策的产品,50年前,歧视黑人被合法化,到现在黑人与白人之间还是贫富悬殊,因此,“愤怒是真实的,是强有力的,要凭主观愿望使之消失,及对其作出谴责,只会令不同种族之间的误解造成的裂痕扩大。”

奥巴马是在发表这篇演说的当天凌晨3时写完演说稿的。一些评论家赞赏道,这是美国历代重要政客有关X制往事的讲话中,“最个人化兼讨论最广泛”的一篇。演说结束后,奥巴马看到同为非洲裔的妻子在后台哭泣。美国媒体对奥巴马的讲话多有正面的评价,一些评论家认为,奥巴马此番讲话给人非常成熟的印象,表现出一种真正的大将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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