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在线阅读)

《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这就叫diǎo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句话你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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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生活中含有幽默的句子,像尿包打人不痛,骚气难闻,癞蛤蟆笨到脚面上,不伤人,膈应人等句了一样。

这类句子,基本上都是贬义的,也是有地方色彩的一种通俗文化,它的属性是从最生活中总结出来的,话虽俗,但也理论连系实践。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许三观如何一次又一次地通过卖血,来不断战胜自己人生之中的惊涛骇浪,用自己单薄的力量去化解人生之中不断遭遇的噩运,最后捍卫家庭和幸福的故事。

在他年轻的生命里,他一次一次通过卖血渡过难关。许三观的一生买了很多次血,为妻子、为儿子、为初恋情人、为家庭温饱……他突然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是当他走进医院,年轻的血头却拒绝了他,连推带搡地把他赶出了医院。

四十年来,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许三观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许玉兰找到了他,带他去吃了炒猪肝,喝了黄酒。

吃着吃着,许三观对妻子许玉兰说起了医院里那个年轻的血头不让他卖血的事情,说他的血只配用来刷墙。许玉兰听后大为光火,为了安慰许三观大骂那个姓沈的血头:“他算个什么东西?他爹是个X,连一元钱和五元钱都分不清楚,X是个破鞋,都不知道他是谁的野种。他年纪比我们三乐都小,还敢这么说你,我们是生三乐的时候,这世上还没有他呢……”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diǎo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我们通过余华创作本书过程中的自述就知道为什么余华会选择用这句看似荒诞不经的村俗俚语来结束《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

余华在《韩文版自序》里写道:

“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这话听起来有些奇怪,而我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在一首来自十二世纪的非洲北部的诗里这样写道:可能吗?我,雅各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 死亡是唯一的平等。

死亡将一个臣民变得与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平等。而在许三观的一生中,他也竭力在追求着一种平等。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许三观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所追求的,也只是像一个普通人那样活着。为了消除命运给他设置的各种艰难险阻,他一次一次地卖血,他的目的只是为了平平淡淡地过完安稳的一生。

这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人生而平等,还是不平等呢?在我们的意识观念之中,承认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但是在现实世界中,我们又常常遭遇很多和意识观念相冲突的场景,也就说,现实世界中人与人之间其实并不平等。无论是金钱财富,还是权利地位,穷人和富人之间永远不可能实现平等,你自己永远不可能和世界首富之间实现平等。甚至你会发现,当你作为病人,你和医生之间无法平等,当你作为学生,你和老师之间无法平等,当你作为下属,你和领导之间无法实现平等。

现实世界的本质就是不平等的,只有死亡能够消除所有的差距。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可是到头来却发现,无论是谁坐在那张左右卖血的桌子前,许三观还是没有完成他所追求的平等。所以最后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diǎo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许三观最后可以说是洞悉了现实世界的不平等关系,因此他虽然抱怨,但是接受了。对于我们自己而言,在洞悉了现实世界的不平等之后,我们唯一能做的,也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消除和别人之间的差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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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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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过很久,可依然记忆深刻,一如余华的《活着》,他们有不同也有相同,同是一个年代,可却是不同的人生。以卖血为线路,记录了他们的一生。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见人性的诸多问题,有关亲情,婚姻,爱情,人情,从很多方面告诉人们做人的道理。

关于婚姻

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让人十分感动,他们是爱情么,恐怕一开始只是一厢情愿,许玉兰的“油条西施”和大嗓门是她的标志,他们的婚姻三言两语就成了,但那个年代的人,结婚就是一辈子,大家尽自己都能为家庭奉献。

1.许一乐的身世,伴随着的是许玉兰的被迫出轨,但已经有二乐,三乐,两人也风风雨雨过了好几年,有过争吵,但最终许三观仍原谅了相伴几年的妻子。

2.在X中,许玉兰的由于前尘往事被批斗,连孩子们都嫌弃妈妈,可许三观却对许玉兰不离不弃,批评孩子的言语,时至今日觉得感动又深刻。

3.每每给妻子送饭,假装送的白米饭,来人的时候还说,就你这样的人就只能吃米饭,一点菜也没有。可千万不要误会他,饭都下面偷偷放的都是菜,这就是爱情最美的样子吧,即使妻子剃的阴阳头,即使曾经犯过错,可我依然惦记的终是你。

4.当年老的许三观因为不能卖血,而在街上嚎啕大哭的时候,儿子们都嫌丢人,可许玉兰不,对孩子们的行为很失望,你们就是靠着父亲的卖血活到今日。于是拉着许三观去吃卖血后的“大餐”,一两黄酒二两猪肝。两个老夫妻彼此珍视。

关于亲情

1.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大儿子不是亲生的,可许三观卖血却很多因为他。

从来没有厚此薄彼,让那些很多小肚鸡肠的人无地自容,既然凑成了一个家庭,就应同甘共苦,没有完美的人,做错的事如果可以原谅,为何不携手重新走过。

2.三个儿子,许三观都操碎了心,为了他们的健康卖血,为了他们的事业卖血,做了一个老父亲能做到的所有事。

3.在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母亲许玉兰藏的粮食,按计划的每顿饭,成了他们度过难关的每一天,一个母亲在那个年代,冒着危险,冒着被批斗,想要的是全家人吃饱。

关于人性

人就是这样,记得自己对别人的好,却不记的别人对自己的好,即使那个人是最亲近的人。街坊邻居,大多数不过是看热闹的人,在斗争的岁月,也可能是出卖X,但只要一家人团结,没什么过不去的。

孩子们在父母的羽翼下长大,总是不知回报的索取,可有一天父母失意,想的仍旧是自己,自己的脸面,自己的喜怒。你哭了,父母会安慰你,父母哭了,你想到的确是丢人,许家的三乐如此,可能很多的人亦如此,这值得每一个人反思。感恩不只是对陌生人,更要对亲近的人。

注:图片2来自韩国电影《我爱你》,一部关于老人的爱情,爱情不分年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永远也不晚。

《许三观卖血记》里的一乐最后怎么对许三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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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最喜欢一乐,因为一乐最像他。许三观用自己的生命在爱着一乐,在许三观十几次卖血的生涯当中,为一乐卖血的次数最多。

当许三观年过60,还想去卖血时,年轻的血头嫌他年纪大,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在街上痛哭,一乐二乐三乐知道后来到街上,要他爹别哭。

一乐说:“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

二乐说:“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

三乐说:“爹,你别哭了,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听到三个儿子说了这么没良心的话,开始破口大骂,细数老公这些年卖血救活了三个儿子的事。

从中可以看出,一乐和其他两个弟弟对父亲是一样的,不存在亲生和非亲生的区别。只是令人感慨的是,少年夫妻老来伴这句古话是没有错的。

想当年许三观和许玉兰也是磕磕绊绊,临了老了老了,也就是老婆更懂他。所以说,孩子有孩子的世界。不知道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学会不要让亲子关系凌家于夫妻关系之上啊!!!

《许三观卖血记》当中许三观痛恨专门管人卖血的李血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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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止是不恨,还对许三观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小一大书悦读会悦读者戊然的精彩书评与您分享:

余华的小说是现实主义的,作品中不应该出现“神”,可《许》中偏偏就有这样一位李血头,成了许三观的神。

神是什么?不同X、不同宗教定会给出不同解释,但不管这些解释有何不同,对于中国人来说,“神”都有一项必须的工作——“保佑”。在虔诚的宗教徒心中,神是一种客观存在,所以基督教中才会有亚伯拉罕献祭以撒的典故,而在中国众多X的大众眼中,神是一个做生意的对象,我给你祭品,你给我保佑,这样的心态就可以解释各大寺庙“抢头香”时人山人海的景象,我争先恐后给神祭拜,而神保证我一年万事如意。

回看李血头和许三观的关系,许三观用血和各种礼物作为祭品,而李血头以救命钱作为回报。仅以这样的交易关系就说李血头是许三观的神是不合适的,比如商人也是这样,但一次次的交易,甚至冒受处分的危险接受许三观的祭品,那就是如神一般了。如果用现实主义的观点解读,很可能是X中各种管理制度缺失,使得李血头有机会在不受任何管制的情况下,肆意妄为,但从许三观的角度上来说,李血头奄然已经成了保佑他的神。

在残酷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小人物要么消亡,要么被X心理控制成为畸形的造物。许三观竟然能保持着相对平和的生存状态,概因为作者对于他的怜悯,让他信仰了一位还算不错的神,虽然和别的神一样喝血、吃肉,但他起码会对献祭有所回报。当特殊的时代结束,李血头不在了,许三观又遭遇困难,就不得不去寻找新的神,甚至还在寻找的过程中教导两个青年如何献祭。

作为信仰的神是可敬的,作为交易对象的神是可怕的,他嗜血、贪婪,在交易不划算时无情的抛弃信众,好在许三观在小说的结尾处,找到了自己的信仰,离开了神。人,最终还是信了自己。

悦读者,周五黄色能量日快乐!

作者:戊然 他认为书籍如世上的盐,活着总需要点儿咸味;他认为阅读能够抵御孤独;他认为要多读贤书,多说闲话,为平淡的生活添彩。他是一本活得认真,过得率性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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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兄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和其他作品到底如何评价?究竟好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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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这三本书,很经典,是非常值得一看的,还有余华的《第七天》也是非常不错的。对于作者余华我个人一直比较喜欢,喜欢他写作的风格,他笔下的人物每一个都很有特点,他把人物展示的活灵活现。他可以让你对人物同情,怨恨的同时还能感受到时代带给那一代人的影响。

《许三观卖血记》最近又重新读了一遍,所以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对许三观我重新认识了这个人,我觉得他一直以来都是在默默的奉献,他做了所有作为男人能做到的一切,对身边的人对家人都非常负责。对于生活中的困难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靠着卖血来给家人带来安全感,给家人带来幸福快乐。虽然他也有抱怨,一直以来可能唯一让他觉得不爽的就是何小勇让他做了“乌龟”这一件事。他即使再恨何小勇,也没有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在何小勇车祸不省人事的时候需要儿子来喊魂的时候,许三观开导一乐去喊魂,去为他恨的人喊魂,说明他分的清楚轻重缓急,有责任心;在儿子一乐生病需要钱医治时,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就是为了给儿子凑齐医药费,在途中三次卖血而最终得到一次卖血钱时,他委屈的哭了,什么都可以坚持下来的他,唯独这个时候没有坚持住,因为他担心儿子,所以他感到委屈,心里有苦却没有人可以诉说。这说明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他尽到了作为父亲能尽到的责任;文章最终他去医院卖血时,新的血头告诉他:“你的血不能卖了”,他首先感受到的是无助,他想到的是家里再次遇到困难的时候,自己都不能卖血来缓解困难,给家人带来帮助,那种失落让他害怕,所以他落泪了,身为一家之主他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他为了这个家付出了很多,尽了他应尽的责任。

当然文中还有其他的地方可以看出他的责任心我只是挑选了对我本人感触比较深的一部分。

其他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同样非常经典,给人以不同的体会和感悟。

只看过活着,这本书对生命的最大的诠释就是“活着”。在这本书里,能避过X活下来显得尤为可贵,并不在于我们现在追求的活着为了什么,或者怎么活才有意义。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人能活着,并且经历过无数苦难后还能活着,已经是最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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