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只能报考司法所,司法所主要的工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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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报考乡镇司法所,相对于乡镇其他公务员岗位来讲,应该是比较好的选择。司法所岗位考试和其他公务员岗位考试内容一样,过了法考,对于考试并没有帮助,也不是加分项。
司法所虽然隶属乡镇管理,以前还是乡镇“七站八所”之一,但机构改革到现在,司法所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从原来的事业站所,成为了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其机构性质与司法局是一致的,不再是事业,已经属于行政机关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从以前使用乡镇的事业编制,改变为现在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属于公务员序列。而且按照机关工作人员对待,合理合法享受每月1200元的司法津贴。这个津贴,只有各级政法委、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就连县区以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没有资格。
司法所的工作,主要是法制宣传和司法调解、社区矫正、综治X等,是司法局机关工作在乡镇一级的延伸。由于是受乡镇和县局双重管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不可避免地承担着乡镇分配的工作任务,比如包村、精准扶贫、项目建设、专项工作开展等。由于是司法局机关的派出机构,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局机关人员任职交流的机会非常大。而且司法所是公务员岗位,可以参加其他党政机构工作人员遴选,或者工作能力突出的,也可以在乡镇党委X、县区以上其他党政部门任职、晋升,都没有障碍。
县区以上部门的党政机构改革已经接近尾声,但乡镇机构改革目前还在试点调研阶段。比如乡镇试点一支队伍管理行政执法,乡镇站所由乡镇党委X直接管理,只接受县局业务指导,这些试点工作基本都已经结束,很快就会全面推开。乡镇司法所还能否保留派出机构的性质,都是一个问号。最大的可能,是整合成立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为参公事业机构,受乡镇党委X直接领导,承担乡镇一级的行政执法职能。如果最终是这种改革方式,乡镇司法所不再使用政法专项编制,而是使用事业编制,为参公身份,享受的司法津贴也会取消。
司法所在最基层,是街道或乡镇下属的,平时的工作就是在街道或乡镇做法律宣传,监督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和安置X人员,受街道或乡镇和上级机关司法局的双重领导。如果你过了司法考试,笔试也通过的话,你很有优势,毕竟能报这个岗位的人是不用过司法考试的,但这是最基层的工作,你要考虑好了,是否感觉有点儿亏。当然,你可以先考进来,先具备公务员身份,作为权宜之计,以后再有机会调到上级机关或者其他司法系统,或者通过遴选到上级机关。
考的乡镇司法所,区纪委要调我过去,征求意见,该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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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抽调在省巡视部门工作时,认识了一个县财政局的年轻人,他的经历和题主的非常类似:
他毕业后考进的是县财政局,科员。不到一年时间,省巡视部门需要从县里抽调财务人员帮助工作。县财政局领导考虑到他是新人,岗位还不是很明确,离开了对单位影响不大。于是派他去了。
到了省巡视部门,他非常努力干工作。对自己期望值也很高。因为他看中省巡视组的工作单位在省城。他想留省城。
巡视工作一般每人最多抽调2轮,总共不到一年时间。而他干满2轮后,主动要求继续留下来帮忙。由于每轮巡视工作完成后,还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去做。这么敢吃苦卖力又能干的年轻人主动想留下来,巡视单位的领导当然是求之不得。于是和县里打招呼,让他继续帮助工作。
到了次年,国家那边要从省里抽调人员进行巡视工作。省巡视部门考虑到自身巡视工作任务很重,在编的人员不够用。结果,把他派去顶名额。就这样,他又成了国家巡视工作人员。
一晃又是一年过去了。等他回来时,原本以为继续到省巡视组报到。却被通知直接回县原财政局就可以了。
因为考虑到抽调人员有明确的时长规定,省里不能再继续用他了。直接调动,他又不符合条件。因为巡视部门一般都只调科、处级干部,而他目前还只是个科员。
就这样,三年过去了。和他一起进县直单位的,别人都已在各自岗位上站稳了脚跟,快的已走上副科岗位了。而他回到单位还只能算“新人”一个。
看了题主的描述,本来考的是乡镇司法所,但一直没去乡镇工作,在区司法局干。在区司法局干还不是“正式工”,却又被借调到区纪委帮忙。编制命令在乡镇,人却在借调、再借调在别的单位工作。说实话,这对今后的进步非常不利。
所以,我建议你不要这山望着那山高了。老老实实回到司法局干X才是正确的选择!
因为:
1.你的编制在司法系统,虽然在乡镇,但归区司法局管。编制和人都在司法系统内,劳必有所得、劳必有所获。否则,人和编制不在一起,只有干活的份,名利都和你无缘。
2.司法系统比其他单位待遇好,专项补贴高。这个谁都知道,不必细说。
3.司法部门相对没有那么忙。这就是优势!
你考的乡镇司法所区纪委要调你过去,你过去调动工作仍然不能改变你的身份,你的工作性质仅仅只是借调而已。因此,对你的前途和事业的发展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和作用。
因为乡镇司法所在X的过程中都是自收自支的,并不是公务员的身份待遇,也不是事业干部的身份待遇。你不是事业单位的干部身份,更不是公务员身份,因此,按照现行的管理体制,你调到区纪委是根本不可能的,你也仅仅只是借调而已,一旦人家到一定的阶段清理整顿机关臃肿机构,精兵简政,可能就会被清理回原单位,这种事情是很多的,看着风风光光非常体面,但是,无端的消耗了美好的青春时光。
目前,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在全国没有统一的界定和标准,有的地区都实行的是自收自支性质,你要根据你的身份性质进行确定。
鉴于以上的原因,建议你还是扎根基层,在乡镇司法所好X,在你的专业领域,不断的拼搏向上,学习专业知识,学习业技能,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在人民调解,矫正X,矛盾排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大显身手,才能成就自己人生最美的风景。
乡镇司法所事业编制将如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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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所目前一般归县司法局直接管理,也有实行业务上归司法局管理指导,其它由乡镇管理的双重管理休制。有些地方是行政单位,有些地方为事业单位,主要进行法制宜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以及参入协助本乡镇综治X工作等。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中央在原来司法部的基础上,重新组建了司法部,从己经出炉的省市县机构设置来看,大部分都设有司法行政机构(厅局),足见国家对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视。
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各种矛盾日益突现,其中主要是人民内矛盾,在处理这些矛盾中,说服、教育、调解是主要方式,因此基层司法所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
综上可见,基层司法所原则上是不会撒消的,但越到基层机构设置数量越少,也不排除撒并整合的可能,成立一个乡镇政法办公室,将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职能整合。人员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重新整合分流。机构可能会升为行政单位,但事业编人员”转公”把握不大。
在机构改革中,将X法制办的职能与司法局的职能整合,新组建司法局,是X工作部门。
乡镇司法所,属于两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是基层站所里仅有的三个副科派出机构。
乡镇司法所,一般会挂法律服务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工作职能,司法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
按照司法部要求, 原则上要求一乡一所配置,实际情况,设立中心所居多。人员编制为政法专项编,也有一些地方是事业编制,岗位招录统一参加全省公务员考试,岗位设置通常是乡镇司法助理员,学历要求一般专科以上,考录门槛偏低。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位置尴尬,没有执法权,职能大多是服务性质,个人福利待遇比其他政法单位差。
司法所受编制、工作性质等限制,往往是“一人一所”,也无专项经费保障,很难正常开展,运转基本靠县(区)司法局挤出来的工作经费维持。招录人员年轻化,缺乏基层经验,大多司法所干部很难在基层发挥应有作用,干部流动比较大,很难留住人。
乡镇司法所,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其职能只会加强不会减弱或撤并,但这过程非常漫长。
要改变当前现状,一是每年在有基层经验的村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当中选拔考录,充实到司法队伍一线,优化司法干部年龄架构;二是与其他司法部门一样,落实基层司法专项经费,保障个人待遇;三进一步理顺乡镇司法所职能。
司法所事业编制改革,一般会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已招录的身份不变,去向是一般是从事原工作岗位或转隶其它事业站所。
司法所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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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干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去找他们。
公务员上班时间很X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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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人真的X。
单位有个二级主任科员,五十六七岁,去年刚从科长位子上退下来,原本以为可以晋升一主,领导没给,干脆躺平了。我们这里早上九点上班。每天他都是九点半以后到。到了办公室便开始洗自己的茶杯,然后枸杞红枣泡上,慢悠悠地喝上,看着科室其他人忙碌,时不时插科打诨和科室的人开个玩笑。同事忙,有空和他侃两句,没空他说他的,自己做自己的事。因为是快退休的干部,科长不好管他,只要他不添乱,也由着他。
十一点半,他准时收摊去食堂。这时候他大概喝了两到三壶茶,早上吃的东西差不多消化完了,用他的话来说刚好适合进食。吃饭大概二十分钟左右,别人准备下班去食堂,他挑着牙尖迈着四方步慢悠悠回来了,折叠床一拉,被褥拿出来,摊开床来便开始午休。这一睡,就是两点(我们这里两点半上班)。
醒来简单洗漱后,他会到其他科室晃一圈。大概四点多回到办公室,拿起钥匙、夹上包便下班了。下楼的路上看见同事,他会习惯性地捋一捋额前的头发,笑呵呵地跟人家打招呼,说声“辛苦了啊”,语态儒雅,气定神闲,俨如一副大领导的派头,让外人经常摸不着头脑。
时不时,他会向办公室交假条说要去医院住几天疗养疗养。没有假了,他便不再请假,但隔三差五还是会消失一两天,美其名曰办事,谁也不知道他办什么事。在单位,他是X得不能再X。有人看不惯,可碍于同事关系,看他是个快退休的老同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跟他一般见识。为了这点事得罪一个老同志,在单位树个敌给自己找麻烦,也犯不着。
老同志是单位的特例。除了他之外,其他同志上班都很正常,很多还经常被领导抓差,别说休长假,能不加班就算不错了,上班没想象的那么随便。当然,如果个人有个头痛脑热或者家里有点急事,单位请假还是比较容易的,而且不扣工资不影响奖金,更不会因此丢了工作,这是体制内工作相对于企业的最大优势。
刚忙完手中的工作,瞅空回答个问题,权当换脑休息一下。
可以十分肯定的告诉你,公务员工的上班时间很“X”。
规定早上八点半上班(有的地方九点),可以“X”叫你七点乃至更早到单位。
规定下午六点下班(有的地方五点半),可以让你“X”干到X点乃至凌晨一二点。
规定节假日休息,可以“X”让你来加班,加班期间什么时候下班回家,这个可以很“X”,自己说了算,前提是活干完。
大多数公务员的时间基本由领导和工作任务“X支配”。
以前常提的八小时以外的时间属于自己,这已成为一种奢望。
也有个别人例外,能按时正常上下班,甚至是“X”掌握自己上下班的时间。
这些人要么是临近退休的老同志,要么就是在单位什么也“不会干”但还能混得很牛的人员。
在公务员队伍中,鞭打快牛、能者多劳是常态。
不知道我说的这种“X”和题主说的一样吗?
作为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员,反正我的时间,大多数时候我自己无法X支配,不知道你们是啥情况。
今天是周末,此时是5点三十二分,办公室刚转来一个通知,某某部门下周一来检查调研工作。
你们说,这个双休日,我是过呢?还是过呢?还是不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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