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清末四大奇案之杨乃武案为何牵连诸多官员?
优质回答:
关于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我曾写过两篇文章。
这里,就提问者的问题,从我的文章《清末四大奇案人物“小白菜”剪影:笔记中的葛毕氏》中简要摘录相关内容,试作回答,作为参考。
一、简述
同治、光绪时期,已是清朝的后期,说到这一时间段的时候,一般习惯上将其称之为“清末”。这一时期,有所谓的四大奇案,也有称作四大冤案的。这四大奇案分别是:
(一)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二)名伶杨月楼冤案。
(三)太原奇案。
(四)张汶祥刺马案。
通称“清末四大奇案”或“清末四大冤案”。
二、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清人陈恒庆所著的《谏书稀庵笔记》有《葛毕氏》一节,就技术了此案的相关情况:
……
“小白菜”葛毕氏和举人杨乃吾(即杨乃武)一见之后,不知道中间经过了如何的过程,总之是,两人之间有了关系。此后,杨乃吾有事没事,经常去葛毕氏的家里。
不过,小白菜的丈夫对于小白菜与杨乃武的往来,似乎并无芥蒂。
既然葛兴并无芥蒂,所以,自那以后,杨孝廉乃吾就时不时前往葛家,与葛毕氏同吃同喝,情洽和乐。
有一天,葛兴晚上回家,天亮之后就忽然就暴亡了。
葛兴突然亡故,引起了他的家族和邻里的严重怀疑。
于是,葛兴的亲族邻里一起具呈状纸,向本县控告了葛毕氏。
接到具状之后,县官随即带领仵作,前去勘X体。也不知X的过程如何,X中间有没有外力的介入。总之是,X完毕,官方所出具的报告里声称,葛兴乃是中毒身亡。
在此情形下,县官按律严格究办,查证葛毕氏平日里和什么人有来往,并对葛毕氏进行了严厉的刑讯审问。
县官审问之后,在葛毕氏没有承认的情况下,硬是给她定了个因奸杀夫的罪名,并将此案移交本府。
当然,杨乃吾作为被认定的“奸夫”,他也难脱干系。
本府收具案卷后,出具意见,又将此案转呈臬台。
前前后后,整个过程之中,一层一层的X机构都认定葛兴之死乃是中毒所致,葛兴的妻子葛毕氏是因奸杀人,当判死罪。
人在收押之中的杨乃吾,让自己的妻子替自己出头,请她前往京城,到清廷的相关主管部门去向上控诉。
清廷接受了杨乃吾之妻的诉状,并且下旨派遣学使(主管国内生员的官员)、抚藩(省级主管官员)共同前去审理这一X。
这些清廷派出的官员得出的结论和此前的结论完全一样,也是说,认定此案是葛毕氏因奸害夫。认定之后,他们将这一勘验审理结果上报朝廷。
杨乃武对于此次与之前一致的结果,当然不能接受。没办法,他只能再次让妻子前往京城控诉。
当然,第二次控诉肯定比上一次更加艰难曲折。无论如何,朝廷还是接受了X控诉者杨孝廉妻子的状纸。
这次,朝廷要求将此案交由京中的主管部门——刑部直接审理,并且,必须将相关案卷提交刑部审阅、将相关人等解押至京中审问。
这一次,葛毕氏与杨乃吾都被押解到了京中的刑部X之中。
葛兴的棺木也被押解至通州,等候刑部官员勘验。
经过刑部这一番审理查验之后,这一案才算最终定谳。
刑部将此案上报清廷。
清廷的处分如下:
一、此前所有参与这一X审理的官员,全部革职。
二、葛毕氏无罪释放。
三、杨乃吾先前供述,声称自己与葛毕氏有亲戚之谊,时不时前往葛家,说是教习葛毕氏念佛诵经,经查证,杨乃吾与葛毕氏并无亲戚关系,杨乃吾不知避嫌,其行为有损举人身份,革去其举人资格。
后来,葛毕氏最终还是跟了杨乃吾。
其他网友回答
慈禧这个X无能的幕后皇帝,国内战火纷争,对外软弱无能,怎么可能为杨乃武的案子方案,无非是藉由该案,铲除满清汉臣势力,维护其X罢了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清末四大奇案之杨乃武案为何牵连诸多官员.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