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得了癌症骨转移晚期了,怎么样可以减轻疼痛?
优质回答:
癌症骨转移,这个当然是晚期了,有远处转移的癌症都是晚期。但总体上,如果只是单纯骨转移,相比其他脏器转移(比如肝转移,肺转移,脑转移),骨转移预后还是要稍好一些,毕竟不算是重要的生命支持器官。但骨转移往往会伴随一个症状,那就是疼痛。
怎样缓解骨转移导致的疼痛?三大方面:
一:首先当然是要进行抗X治疗,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只有控制了X,疼痛自然也就慢慢缓解了,这是治本之法。怎样进行抗X治疗?这个就复杂了,要根据不同的癌症类型,不同的病情来决定,有的可以化疗,有的可以靶向药物治疗,有的可以内分泌治疗,有的可以免疫治疗等,而更多的情况是这些治疗手段的综合。
二:其次,可以对骨转移灶进行局部放疗。放疗一方面是治疗X,一方面可以很好地缓解疼痛。对于有症状(疼痛)的骨转移,要考虑放疗。
三:双膦酸盐抗X骨破坏治疗,这个主要针对溶骨X变。目前较多使用的是唑来膦酸,静脉点滴,通常四周左右一次,可视情况配合补钙,在医生指导下用。
四:药物镇痛治疗。也就是按癌痛处理规范进行三阶梯(目前强调二阶梯)镇痛处理,多数可以得到很好的缓解。
其他网友观点
【@刘永毅医生 编号WD496】
昨天有其他科同事电话问我,患者76岁,左髂部疼痛CT检查考虑有转移瘤,骨核素扫描提示全身多处转移瘤,未能发现明显原发灶,家人决定不进一步检查治疗了,只想控制疼痛,减轻痛苦,口服“X缓释片”后病人呕吐严重,这咋办呢?
骨转移常常是由于肺癌、X癌、前列腺癌、肾癌、甲状腺癌等引起,其他胃癌、食管癌、肝癌等骨转移情况要少些,但是如果发生骨转移病情要严重许多。肺癌单纯骨转移自然中位生存时间大概是1年,前列腺癌单纯骨转移自然生存时间可以达到5年,X癌可以是3年,这些时间都是没有治疗、没有其他脏器转移的情况下自然生存时间。
骨转移疼痛程度多很重,一般就是第三阶梯药物治疗,比如“X”“羟考酮”“芬太尼透皮贴”等,骨转移多需要加用“非甾体类药物”,比如萘普生、布洛芬、吲哚美辛等。
病人恶心呕吐怎么办?这就是止痛药物5个原则中的注意细节,其他还有首选口服、规律、按阶梯、个体化原则。X等阿片类药物多数病人在初次使用时会出现恶心、呕吐,大约经过7-10天后病人会耐受,也就是恶心、呕吐症状减轻、缓解。对于恶心、呕吐需要止吐预防、或治疗,比如肌注胃复安 1日2次,严重的情况下加用5-羟色胺阻滞剂,比如昂丹司琼、格拉司琼、帕洛诺司琼等,还可以联合X治疗。阿片类药物还有一个比较常见的副作用,便秘,这个不会随着时间而耐受,需要口服缓泻剂,比如乳果糖口服液、芦荟胶囊等。
骨转移需要给予抑制骨质破坏的基础药物,“双膦酸盐”、或地诺单抗,应用“双膦酸盐”要多些,比如唑来膦酸3-4周静滴1次就可以了。还有一些疼痛是转移瘤压迫神经所致,药物治疗效果就可能不太好了,需要在口服止痛药物的基础上考虑放疗,减轻X压迫。
癌痛治疗还需要仔细观察病人情况,具体情况都可能不一样。我是@刘永毅医生 ,感谢您的阅读!
其他网友观点
骨转移,好发于中老年,多见于肺癌 X癌 前列腺癌等,多数患者表现为骨质破坏,脊柱X肋骨和长骨干等都是骨转移瘤好发部位。常见临床表现有疼痛,病理性骨折,高钙血症以及骨髓造血功能障碍等等。所有症状里面,疼痛最常见,也最需要重视和解决。那么,如何解决呢?
首先,不同原发部位的X,根据各自指南进行病因治疗,比如X癌应该按照X癌骨转移进行抗X癌治疗,如果是前列腺癌,可以考虑内分泌治疗等等。
其次,对于单发,部位在脊柱等要害部位,手术可以摘除病灶,也有助于减轻痛苦,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最后,内科治疗“双膦酸盐”治疗。双膦酸盐规范治疗,有助于减轻部分患者的疼痛,控制进一步骨转移。放疗也可明显控制骨转移病区的疼痛感,更重要的是对于那些针对病因治疗后仍然不能缓解的骨转移疼痛患者,要按照癌痛姑息治疗治疗指南,遵循三阶梯镇痛原则,进行减痛治疗。
其他网友观点
前言:癌性疼痛是疼痛部位需要修复或调节的信息传到神经中枢后引起的感觉,晚期癌痛,是造成癌晚期患者主要痛苦的原因之一。在疼痛患者中,因各种原因使50%~80%的疼痛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很多情况例如对骨转移引起的疼痛,药物治疗的作用很有限,需要对因治疗。
放疗能缓解80%的骨转移引起的疼痛,还能预防骨转移部位的骨折,恢复或缓解对脊髓的压迫,预防或恢复病人的截瘫,极大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并且放疗费用低廉,是理性的治疗骨转移及骨转移引起的疼痛的手段。
癌症患者发生骨转移,不代表时日无多或无法可医。骨转移不仅引起疼痛,而且可能导致骨折、截瘫等,严重影响患者生存质量。癌症患者因疼痛发现骨转移后,因尽早寻求放疗,越早获益越大。对比其他放疗,放疗缓解骨转移的疼痛有多种优势。放疗能缓解80%因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并保留患者行走功能。
临床多采用多次小剂量放疗(10次30Gy)进行骨转移的姑息放疗。骨转移的患者在接受一次放疗后,因为疼痛复发的原因,可能需要接受再程放疗,这变得越来越常见。
放疗治疗骨转移的副作用轻微,但有一个独特的放疗副作用—暂时性疼痛的增加,提前给予药物X能有效的预防这种副作用。
关于癌症的骨转移
骨转移是指原发于其他各种器官的X,通过淋巴系统或血液循环转移到骨骼所产生的继发性X,包括恶性骨X的转移。在原发恶性X中,最易发生骨转移的是X癌、肺癌、肝癌、肾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及胃癌等,骨转移癌多发生于躯干骨,其次是股骨和肱骨近端,发生于膝、肘关节远端者少见,在躯干骨中以脊柱最为常见,依次是胸椎、颈椎、腰椎、骶椎,此外,髂骨、肩胛骨也常有发现。
患者家属对骨转移有认知误区,认为骨转移就意味着无药可医,时日无多了。总体而言,骨转移的病人病情确实均比较晚。但也要因人而异,不要因为骨转移的发生就放弃治疗。相对于其他恶性X,X癌(尤其是分子分型较好的类型)和前列腺癌在骨转移发生后仍可能有长达的十多年的生存期。甚至是相当一部分IV期的肺癌病人,如果有某些癌驱动基因的突变,局部骨转移放疗后联合靶向治疗药物,中位生存期也能达到几年。
骨转移的一些危害:
癌性骨转移是恶性X常见的晚期症状,常伴有剧烈疼痛及功能障碍,给患者的生活质量带来极大影响。癌性骨转移时,主要临床表现是骨疼痛,其疼痛原因包括:
1、骨膜中存在痛觉纤维,转移瘤使骨膜伸展;
2、XX压迫周围神经,释放致痛物质;
3、转移瘤致周围肌X张而疼痛,X改变;
4、X分泌前列腺素类、神经肽类物质,参与疼痛的调节和骨代谢;
5、X细胞释放破骨细胞激活因子,可X破骨细胞对骨质的吸收,导致骨溶解、破坏。进行性骨破坏导致疼痛加重,活动受限,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
因疼痛发现骨转移发现以后,越早放疗,效果越好
对于癌症的骨转移,一旦发现,应该尽早开始治疗。越早治疗,价值越大,这包括患者致残率越低,并发症越少,患者生活质量越高。骨转移除了疼痛外,还可能出现功能障碍、病理性的骨折、高钙血症等一系列骨骼并发症,脊椎转移还可发生脊髓压迫以至截瘫。一旦诊断骨转移,应尽早予以治疗。例如椎管内转移或椎体转移的脊髓X可导致脊髓受压,伴有运动和感觉障碍以及疼痛。放疗应立即开始,即从首次出现的24小时内。糖皮质激素进行抗水肿治疗也应立即开始。
在放疗开始时能行走的患者有80%的机会保持行走能力。在下肢轻瘫的患者中,恢复行走能力的概率下降到了40%的概率,在截瘫患者中,最多只有7%的机会回复行走能力。早期发现骨转移,尤其是椎体转移,需要尽早接受以放疗为主的治疗。一旦发生截瘫或骨折,即便是进行手术治疗,效果也比较差,病人的生活质量也下降非常严重。
如何尽早发现骨转移,便于尽早治疗?
骨转移癌的诊断主要是依据明确的X原发灶诊断,结合临床上骨的疼痛、肿块、功能障碍,影像学改变(X线、放射性核素骨扫描、磁共振MRI、CT等),实验室检查(碱性磷酸酶、酸性磷酸酶、红细胞沉降率、血钙等),有条件者可行病理检查来确诊。
骨转移的诊断一般是如下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病人在初次诊断癌症时就发现了骨转移,只要有远处转移就是IV期病人。这时候除了治疗原发病灶外,需要即使对骨转移进行以姑息性放疗为主的治疗。
2、另一种是初次诊断时没有发现骨转移,但后续随着病人疾病进展,出现了骨转移;或是病人在随访数年的过程中,发现了骨转移。
早日发现骨转移,依赖于对骨骼部位的疼痛的注意。早做检查,如骨扫描和MRI等。另一个对容易发生骨转移的X例如X癌、前列腺癌和肺癌等,在随访过程中如发现X标志物升高等症状,但实体脏器没有发现转移,此时即便没有骨骼部位疼痛的症状,也要考虑到骨转移的可能,尽早做骨骼的检查。
为什么放疗是治疗骨转移及疼痛的好的选择?
目前治疗骨转移的治疗方法主要有放疗、化疗、手术、核素治疗、双膦酸盐等。放疗后疼痛缓解率在80%以上,大约一半病人的疼痛能完全消失。50%以上的疼痛,在放疗后1-2周内显示疗效疼痛开始缓解。这种疼痛缓解既提高了生活质量,又显著减少了疼痛药物的使用。
放疗对缓解骨转移疼痛的机制并不完全清楚,目前认为与以下几方面有关:
放射治疗可破坏癌瘤组织,使X缩小或消失,从而解除局部压迫及堵塞,改善局部血液循环;抑制了正常骨细胞释放化学性的疼痛介质,或是释放止痛性介质(前列腺素、神经肽)参与止痛过程;大剂量照射时,可能与X细胞被杀死和溶解有关。
对比其他方式治疗骨转移的疼痛,放疗的优势:
核素治疗(核医学科):放射性核素方法从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研究、试用于临床。文献报道放射性核素对各种骨转移X的止痛效果较显著,一般持续作用时间平均可达6月,平均总有效率37%~80%。内放射治疗主要并发症为骨髓造血功能抑制,由于骨转移患者常交叉或并发使用化疗和放疗,对周围血常规影响较大。另外治疗的花费不菲,一次治疗几千,不予报销。
来膦酸药物治疗:可用于治疗由恶性X或骨吸收疾病导致的溶骨损坏;放疗联合唑来膦酸已广泛用于临床治疗癌性骨转移,不仅能有效止痛,还能预防病理性骨折和脊髓压迫症。药物需要一月静脉注射一次,通常应用2-4次医保可以报销。副作用一般不大。
外科治疗:手术对于缓解脊柱转移X局部进展后造成的疼痛,神经障碍,截瘫,括约肌失控有明确的疗效。对四肢骨骨折或可以骨折也能起到固定作用。花费一般在好几万。骨转移部位的手术治疗后,仍需要在术后给予放疗。绝大多数情况下,骨转移的治疗外科治疗绝对不是首选。
止痛药物没法从导致疼痛的病因上治疗骨转移导致的疼痛,可简单的理解为止痛药只是X了病人的神经,感受不到疼痛而已。并且止痛药物还有显著的副作用,会降低病人的生活质量。长期使用止痛药的费用也不一定低。
放疗有疗效和费用上的优势。放疗除了能缓解80%的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外,还能预防骨转移部位的骨折,恢复或缓解对脊髓的压迫,预防或恢复病人的截瘫。费用上来讲,骨转移姑息放疗30Gy费用大约在2-3千元,医保可以报销70%左右。一疗程放疗疼痛控制的效果能达数周至数月的时间。放疗期间病人止痛药物的用量是逐渐减少的,30-50%的病人放疗后,止痛药物可停止使用。
骨转移的常规放疗及模式选择:单次大剂量还是多次小剂量放疗?
放疗治疗骨转移不是以根治为目的的治疗,属于放疗的姑息治疗。骨转移最常见的姑息剂量是单次8Gy,或多次放疗方案如5次放疗20Gy或10次放疗30Gy。
前医学界对于到底是采用单次还是多次放疗来治疗骨转移,是存在着争议的。但是出于很多原因,实际临床实施上主要是多次放疗。
多个临床研究表明单次放疗和多次放疗在镇痛上的等效性。美国放射X协作组(RTOG)研究显示8 Gy1次和30Gy分10次姑息性治疗上疗效相似。
Chow等的荟萃分析通过对比局部骨转移性X单次放疗和多次分割放疗疗效得出两者在总反应率和完全缓解率上基本一致。Sande等人在2009年发表的对比单次和对此放疗的随机对照研究结果再次确认了等效性。
采用多次放疗而不是单次放疗的另外一个原因,采用单次放疗的疼痛复发率和需要再程放疗的比例比多次放疗要高。在单次放疗后,由于疼痛再次出现,Chow等的研究结果提示单次放疗患者较多次放疗患者再程放疗率高,分别为20%与8%,可能与放疗医师对单次照射患者倾向再治或单次剂量掌握不准相关。在最近的5000例患者的荟萃分析中,单次放疗和多次放疗后病理性骨折率相似(3% vs 2.8%)。疼痛复发后,63%接受再程放疗的患者获得了和第一次相同的疼痛缓解作用。
在再稳定和避免骨折方面,多次放疗比单次放疗更有效。多次放疗有较高的钙化率(重新长出骨头,这是医生和患者希望看到的)(173%对比120%)。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直到4到6个月,骨密度才会显著增加,慢慢长出来修复的骨质。
尽管荟萃分析肯定了单次放疗和多次放疗的等效力,但自2000年以来,国际上放疗实践模式变化不大。研究发现,受访者的地区,教育和培训的差异对确定剂量分割方案的选择起到了显着的作用。造成这种差异的一个更为突出的原因是医保报销的考虑因素。例如,美国联邦医疗保险单次放疗的费用报销是630美元,相比之下,10次放疗30Gy方案的医疗报销费用是2221美元。多次放疗的方案在一些国家更常见,尤其当报销取决于放疗次数或放疗技术的复杂性时。
目前国内放疗中心也以多次分割放疗模式为主,这可能与选择放疗模式在临床实际应用中受医师、患者、治疗中心以及上述的医疗报销等多种因素影响相关。单次放疗收费只能收几百块钱,不谈加速器折旧等其他方面的费用,光是放疗医生和物理师的人工成本都收不回来,没有医院愿意这么做。
鉴于各方面的原因,建议一般状况评分较差或行动不便、有骨折危险以及路途较远的患者进行单次放疗。建议病人健康状况和经济状况,以及医疗中心资源允许的情况下行多次放疗。
骨转移性X的体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SвRT)
这是指针对X放射治疗靶区进行低分割大剂量(次数少,单次放疗剂量高)的放射治疗。
椎体转移瘤常引起疼痛,如不及时治疗可能会导致病理性骨折和(或)硬膜外脊髓压迫,常规放疗剂量2.5~4 Gy/次,总剂量20~40 Gy可有效缓解X的椎体转移症状,但治疗剂量常受脊髓的安全剂量限制,特别是对再程放疗的患者。SвRT采用高剂量靶区放射治疗,有效控制局部X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周围正常组织放射性毒副反应,应用更加安全,可作为积极的替代方案应用于部分脊髓转移的患者。
脊柱SвRT通常包括1~5次的高剂量靶向照射,常用处方剂量为24Gy分3次放疗,16 Gy单次放疗,放射区域可接受相当于常规外照射放疗4~6倍的生物有效剂量,其目的是最大限度控制转移病灶,减少再治率,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辐射性/放射性脊髓损伤的风险。
SвRT技术作为椎体转移瘤安全、有效的治疗手段比常规放疗更复杂,经济成本高,需要对患者多学科的严格筛选。SвRT主要适用于一般状态好,转移瘤体积小和靶区内无重要组织器官的患者。
骨转移接受放疗的患者,可能需要接受再程放疗
虽然放疗是非常有效的减轻骨转移疼痛的手段,但是因为疼痛复发的原因,一部分患者需要对先前放疗部位进行再程治疗(再程放疗:间隔数周或数月后接受第二个疗程的放疗)。对于接受了单次或多次放疗的患者,最终需要再程治疗的比例分别为11-42%和0-24%。随着姑息治疗和支持治疗的改善,癌症患者活得更长,骨转移的再程放疗正变得越来越常见,患者和家属对此要有明确的认识。通常被认为需要再程放疗的骨病变是再次出现症状的病变、那些对最初治疗只产生部分反应或对最初治疗没有反应的病变。
在最近的5000例患者的荟萃分析中发现,疼痛复发后,63%接受再程放疗的患者获得了和第一次相同的疼痛缓解作用。再程放疗缓解疼痛的效果也是蛮显著的。
然而,那些最初有疼痛完全消失的患者比先前仅有部分疼痛减轻的患者更容易获得完全的疼痛缓解。再次放疗后,先前无疼痛缓解的病人中有64%人获得了部分或完全的疼痛缓解。
骨转移放疗独有的副作用—短暂的“疼痛发作”
整体上来讲,初次放疗和再程放疗的副作用轻微,且多集中在放疗的局部。
姑息性放疗通常和治疗相关的副作用很少,大多数副作用取决于被照射部位。一个可能发生的和放疗部位无关的副作用,是放疗后暂时性疼痛的立即增加,称为“疼痛发作”。这可能对病人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它会影响他们的日常活动和生活质量。疼痛发作已经是骨转移患者接受放射性药物和激素治疗后广泛认可并予以记录的一个副作用。报告的疼痛发作率从2到44%不等。
2007年Loblaw等人进行了一项研究,44例参与加拿大骨转移研究的患者,因疼痛性骨转移接受姑息性放疗后疼痛发作的发生率为34.1%。迄今为止最大疼痛发作研究是由赫德等人进行的,有111名患者入组。这项研究报告了40%的整体疼痛发作率,疼痛发作的中位时间为1.5天。赫德等人研究了疼痛发作对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用“疼痛发作定性问卷”评估疼痛发作现象的心理和功能效应。调查发现,绝大多数患者更倾向于预防性用药,而不是接受爆发性疼痛药物治疗。大多数患者认为放疗是有用的,是值得的。但很明显,疼痛发作现象对病人的身体和心理都有一定的影响,医护人员应该意识到这种潜在的副作用。
骨转移部位炎症增加可能是放疗后骨转移疼痛的主要原因,因此通过提前给予药物X预防这种副作用。如下两个临床试验证实了X的效果:
总计33例患者在放疗前给予总剂量为8毫克的X,放疗后2天疼痛发作率从60%下降到3%,总疼痛发作率从36%下降至24%。鉴于X半衰期为36-54小时,在第2天或第3天给予额外的X剂量,患者可能会获益,因为在2天后也观察到了疼痛发作。
放疗前给予1到4剂X,放疗后连续3天给予X。这个研究报道显示,放疗后1-5天83%(34/41)的患者没有疼痛发作,6-10天95%(39/41)的患者没有疼痛发作。这些结果再次表明X是预防骨转移放疗后的疼痛发作的有效的药物。
骨转移后第一时间咨询放疗医生
外科治疗和药物治疗对骨转移以及引起的疼痛作用有限,放疗是治疗骨转移及疼痛的安全有效的手段。外科医生和内科医生对放疗所知甚少,由于骨转移治疗越早越好,建议一旦发现骨转移,第一时间咨询放疗医生,除了使用放疗对因治疗骨转移之外,放疗医生也能提供双膦酸盐和止痛药等进行疼痛的管理和治疗,有外科情况,他们也会请骨科医生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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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患者的各项症状中,疼痛的发生率最高,初诊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25%,而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可达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随着X的发生、发展,癌痛已成为一种独立的疾病。
依据最新版《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版》,癌痛治疗可分为两种:
1,病因治疗,即针对引起癌痛的病因进行治疗;
2,药物治疗:遵循五项用药基本原则,包括口服用药、按阶梯用药、按时用药、个体化给药和注意具体细节。
什么是按阶梯用药呢?具体分类是什么?
按阶梯用药是指应当根据患者疼痛程度,有针对性地选用不同性质和作用强度的镇痛药物。轻度疼痛可选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如我们常见的对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塞来昔布等;
中度疼痛选用弱阿片类药物或低剂量强阿片类药物,如曲马多,可待因,属于弱阿片类药物,但在实际临床中逐渐弱化弱阿片药物的使用,低剂量的强阿片药物成为更好的选择;
重度疼痛选用强阿片类药物,如羟考酮、氢X酮、芬太尼和舒芬太尼等。此外,镇痛过程中均可联合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以及辅助镇痛药物(镇静剂、抗惊厥类药物和抗抑郁类药物等)。需警惕的是除对乙酰氨基酚外,不推荐两种及以上非甾体类抗炎药联合使用。
对于难治性癌痛,有什么更好的治疗方法? 对于以上药物仍不能控制的难治性癌痛,可进入第四阶梯,尝试使用自控镇痛泵和神经阻滞术。如静脉自控镇痛泵,镇痛泵已经提前由医生设置好,里面充满了合适的止痛药物。患者X一次给药按钮,镇痛泵就立即向血管内注射一次药物,及时缓解爆发痛,也从心理上降低患者对疼痛的恐惧。
止痛药的副反应有哪些?出现了怎么处理? 使用阿片类最常见的副作用是恶心呕吐和便秘,患者一般一周内可耐受恶心呕吐,也可使用止吐药如甲氧氯普胺、昂丹司琼和氟哌利多对症处理,故不必过于担心。但是便秘会始终存在,建议患者多食高纤维化食物,如谷物、芦笋、土豆、水果等,减少脂肪的摄入量,适当增加蔬菜和水果的比例,必要时也可使用药物乳果糖预防便秘。
总结一下,骨转移性癌痛的治疗原则和推荐意见指出骨转移性癌痛应遵循全身药物治疗和局部治疗相结合的模式。局部治疗包括姑息性放疗和微创介入治疗。治疗原则如下: 1. 阿片类药物是骨转移疼痛的基础用药 2. 可联合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或抗惊厥药物 3. 针对骨损害特异性治疗:双膦酸盐制剂、地诺单抗和放射性核素治疗。
参考文献
1. 樊碧发. 抗癌需与治癌痛并重.家庭医药,2013,(2):32-33.
2. 中国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CRPC)难治性癌痛学组. 难治性癌痛专家共识(2017年版)[J]. 中国X临床, 2017(16).
其他网友观点
您好,我是李继臣主任,一位中医X科的老中医,能有幸回答您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很多癌症患者在晚期的时候都会遭受癌症带来的痛苦,癌症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消瘦,体重下降,身体的免疫力低下以及食欲不振的情况,其实最难以忍受的是癌症带来的疼痛,很多癌症患者不管是在早期还是晚期都可能会出现疼痛的现象,但是早期的时候主要是由于疼痛还没有那么严重,而且还是间接性的疼痛,所以患者还可以忍受。
但是对于晚期的患者如果疼痛起来的话是很难忍受的,而且疼痛已经从间接性发展成了一直疼痛,患者根本承受不了,即使是吃止痛药也是只能在药效之内起作用,一旦药效过了之后疼痛就会再次袭来,而且如果止痛药长时间服用身体就会产生免疫,所以吃药并不是长久之计,还是需要患者接受治疗才可以帮助患者有效患者疼痛。
对于癌症骨转移晚期的患者,身体所遭受的疼痛肯定是属于比较严重的,甚至是不能动的,但是想要缓解疼痛主要的还是寻求治疗,因为想要止痛就是需要从源头来治疗,所以首先还是要及时的接受治疗,才能够彻底缓解疼痛。由于已经是癌症晚期的时候了,所以一般都是会选择保守治疗,而且由于患者出现骨转移疼痛很消耗患者的身体,导致患者的身体状况就会比较差,身体免疫力就会相应的比较低,所以如果选择化疗治疗的话就会更加伤害患者的身体,患者也很有可能承受不了,所以建议患者选择中医治疗,中医治疗癌症不会产生任何的毒副作用,所以患者可以更容易接受并且对于治疗还会产生更好的效果。
中医三位一体疗法采用内服与外用的治疗方法帮助患者有效消除癌细胞并且帮助患者止痛,而且外用的药还能够帮助患者及时的止痛,让患者减轻痛苦,同时,中医三位一体疗法还能够帮助患者改善身体,提高患者的身体免疫力和患者的生活质量。患者在治疗的时候要保持积极的态度面对疾病,而且有时候也可以通过转移注意力来减轻痛苦。
我是李继臣主任,和癌症打了一辈子交道,大家有什么关于癌症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区进行留言或者直接私信,我会尽力为大家一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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