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成立业委会有哪些阻力?前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优质回答:
应该说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没有业主大会就不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小区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阻力来自业主自身、来自原有物业企业、来自X。
为什么说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阻力来自业主自身,首先,如果小区业主都不积极参与小区的事项,对小区事务不闻不问,召开业主大会的人数不够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报名人数不够,业主大会会议就无法召开,业主委员会也无法成立;其次,如果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想伸手向物业要个人利益,或者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想赶走原有物业将自己的亲戚朋友的物业企业引入小区从中得利。这样的业主委员会业主是不会支持的,业主大会会议当然无法召开;再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连业主委员会的职责都没搞清楚,只凭着自己的一股热情和固执的性格,喊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相信小区的业主也是不会积极参与的,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必须有一定的知识;有一定的能力;有一定的担当;当然还要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业主的冷漠、业主的别有用心、业主知识和能力的不足阻止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为什么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阻力来自原物业服务企业,首先,企业就是追求更高的利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自然会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物业企业想私吞业主的公共收益当然就没那么容易了,物业企业当然不希望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再次,某些业主极力号召大家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因为自己与物业管理企业有矛盾,希望通过成立业委会将与自己有矛盾的物业企业赶走,这种情况物业企业当然会阻止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当然会阻止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为什么说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阻力来自X,首先,在小区里叫喊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人,通常是性格急躁、固执的业主,凭着一股热情和固执的性格是不可能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做好的,面对这种情况,X当然不希望由这些人来引领业主;其次,某些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居心不良,为了得利。如果这些人成了业主委员会委员,自然会造成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业委会之间;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重重。X当然也不希望这些人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基础。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的好业主们喜气洋洋和睦相处,如果选的不好那将是乌烟瘴气,矛盾重重。建议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出初期,X应该在小区内加强有关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在小区内组织由业主参与的各项活动从中发现有知识,有能力,有担当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并动员他们参选,总之在小区内选出一个好的业主委员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其他网友观点
业委会成立有现有物业开发商及X相关部门的阻力,开发商物业拿利益钱财买通X相关部门,处处难为业主,或者在它们的驱使下成立傀儡伪X的业委会,选票全是做弊,业主为了X通过法院打官司判绝为非法,解散违法成立的业委会,可是合法的业委会X部门不支持至今没法成立,业主的权益任意叫物业开发商践踏,真是业主们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其他网友观点
外部的阻力都能克服,内部的“阻力”让人畏惧。业主的猜忌是小区的罪恶之根。以实践和实例来说明,认同者,顺手点个赞,也请多转发。
从目前网上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很多人把成立业委会的阻力推到了第三方甚至多方身上,如社区不配合、街道办事处阻挠、房管部门不作为,物业公司抵制,开发商推诿等等。但以本人从筹备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到业委会换届选举的经验来看,外部的阻力根本不是什么问题,最大的阻力却是小区业主内部。小区外部的阻力又分为有形的和无形的。任何外部的阻力都是可以慢慢的、一点一点地去化解,但业主内部的“阻力”却会让很多热心的牵头人心灰意冷。
小区内部的“阻力”分为三种,一种是猜忌,一种是冷漠,另外一种是缩头乌龟,也称为X。
外部的“阻力”有两类,一类是社区、办事处及房管部门。属于程序上或者方法上,或者指导思想上的。另一类是利益类的,来自于物业公司及开发商。
先说第一类,很多人认为阻力重重,但本人的实践来看,根本不是阻力,只不过是程序复杂一些罢了。但是细细想想,很多程序其实是非常必要的,通过这些程序后,可以保证成立业委会的正当性、合法性,或者说避免了成立以后一些挑剔性业主或者其它方的指责、对抗甚至X,进而引起一些无休止的内耗。比如说委托投票的业主亲自签名,必须是业主亲自委托。如果代签、盗签、冒签了,将来成立后,碰到一些挑剔的业主或者其它方,只要一拿这个出来说事,往往就会极为被动,有嘴说不清。就是走到X上也是站不住脚的,经不起考验的。这就是所说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这方面的阻力还有因为牵头人的指导思想不对、工作方式不对,或者说对小区事务复杂性认识不足后引起的,或者说是让人反感、“害怕”后而产生的阻力,而这些“阻力”却是无形的,看不见的。
本人认为,业委会的职能定位是:组织和带领小区业主,解决和推动解决小区内存在的各种问题,共建一个和谐美丽家园。但很多人对小区事务认识不足,以为物业公司能解决并且理所应当解决小区内的所有问题。这是不现实的,也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这些人的初衷认识就是“X”,或者说成立业委会就是为了换物业公司,以为一换了物业公司就是灵丹妙药了,就能解决小区的一切问题了。结果以此为由在小区业主间大肆宣传,在广大业主间也产生了极错误性的误导性。而这些的指导思想和思维方式,传递到了社区、办事处或者房管部门的时候,就很容易让人反感,因为这些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都是见证、处理、调解、参加过很多小区的矛盾纠纷处理的,或者说他们都是“X湖”了,都知道小区事务的复杂性绝不是物业公司一家能完全解决的,也不可能是换一家物业公司就能解决的。碰到这样的人牵头筹组,很多人其实是感到“害怕”,这个“害怕”不是说怕这几个人,而是害怕将来的矛盾复杂化后,这些人拍X就走了,这些更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又要这些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去擦X。而这类的“脏X”是非常难以擦干净的,所以相关部门的人,对牵头人是很看重的。本人的经验是,对理智的、理性客观的牵头筹备人员,问题分析拿捏准确的牵头人员,相关部门的人员其实是非常欢迎和支持的,因为这样的人牵头后,会解决小区内的很多问题,让小区矛盾问题越来越少,进而也减轻了相关部门各个具体工作人员将来的工作压力。
利益类的阻力来自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也分两种。一种是“开排”类的,如很多人就以换物业公司为目标,在动员的时候就大肆宣传成立业委会就是为了换物业公司。在这样的氛围下,有谁会支持呢?即使物业公司是问心无愧的,但一听到这样的言论后肯定就会从内心里就产生抵制心理,把牵头者在内心里定义为捣乱者。另一类就是“剥夺”型的,就是成立业委会后,就要把原来物业公司收取的公共收益收归,这也会让人产生抵制。
上述外部“阻力”对于本人来说,都不算问题,都能解决和处理。但来自业主内部的“阻力”,如果牵头人没有一个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说服动员能力,或者说以一种“吃瓜X众”的心态来看待这些问题的话,那么绝大部分小区是无人出来组织的,或者说原来的热心人也是会心灰意冷,最后退出的。
上述说到内部“阻力”有三类,这里以本小区的实例来详细说说。
一种是猜忌,就是“贼眼看人,人人是贼”式的猜忌,现在看来,这才是小区里的罪恶之根。
客观地说,本人相信任何一个小区都会有一些无私奉献的人,就如同人们常见到的街头的很多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捐赠物资的志愿者、到X灾区救灾的志愿者,现实中,或者说每个人的身边都会碰到过这样的人。而且,很多小区里都有很多参加过无偿献血的人,甚至有器官捐赠者、骨髓捐赠者。那么,为什么社会中、我们的身边都存大着大量的连自己的鲜血、骨髓、器官都可以捐赠的人,在自己所居住的小区里却不愿意主动站出来,积极参加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中去的呢?根源就是不愿意受到猜忌。
每个人都清楚,每个小区里都有那么一些“贼眼看人,人人是贼”的小人。因为他们自己本身就是这样的人,因此他们内心就会固态地坚信,热心人、牵头人是无利不起早。没有利益怎么可能去白干呢,去无偿做事呢?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人呢?这些人心中的“利益”其实只会有一个,那就是“经济利益”,而且是个人的经济利益。因此,各种猜忌、流言流语甚至公开的就出来了。本人所在城市一商住小区的一位业主,此人的身份还是民政所所长,本来,民政所的法定职能还有指导组建基层X、社区建设的职责。但此人以业主的身份出现后,他不仅不牵头积极为大家服务,竟然在业主X里公然称,成立业委会的人就是为了挪用公共维修资金。这样的言论,本人相信,就是在党政机关里、国有企业里还是私营企业的微信X里,是不会有人敢这样说话的。但为什么就有人在小区的业主X里发布这样的言论呢?因为在目前来看,在小区业主X里发布这样的言论还暂时没有风险,也不会承担什么代价,最多就是会让热心人气炸了肺。
本人所在小区,或者说本人身上也发生过这样的事。看到开店铺的一位业委会成员一次性进了十余万元的货,看到人家生意不错,还出去旅游,就病态性地怀疑,并且是坚信人家进货是挪用了小区里的公款进的货,之后就到处在业主间散布、传播这些诽谤言论。还向本人提出不能让这个人管财务。本人要求其在业委会会议上当面提出换人的理由时,该人会上又不说。本来被诽谤的这人,工作尽心尽力,绝大部分业主都是看在眼里的,小区里的账目都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但见我不采纳其换人的提议后,就变本加厉进而散布传播本人和这名委员是共同挪用公款去进货。最后闹得双方反目,这名业委会成员也坚决不参加小区的事务,退出业委会。
但是现实的情况就是,猜忌者基本不会站到台面上来,都是如苍蝇或者躲在暗夜中的老鼠一样,搅得小区不得安宁,让很多人情愿到外面做志愿者,也不愿意在小区里做点公益事。
另外一种就是冷漠,而冷漠又有原发性冷漠和继发性冷漠。
原发性冷漠就是其人生来就是天然冷漠的,对以自己无关的事漠不关心。继发性冷漠就是看到了很多热心人因为为小区做事后,受到别人猜忌、谩骂后,而选择的畏惧性甚至是恐惧性冷漠。比如本小区从去年6月就酝酿换届选举。别看平时在业主X里呜里哇啦叫得热闹的一些人,原以为换届的时候,会有很多人主动自荐参加候选人,但让人想不到的结果是,一个星期的自荐、推荐结束,自荐推荐人数都是零,这大大出乎筹备组的预料,只能另选办法来解决这个新问题。一直到现在,换届选举都没有结束。原因之一就是很多人看到了前述的猜忌状况后,坚决不愿意参加到小区事务中。这就是继发性冷漠。因为上述事件,本小区在换届时,
另外一种是缩头。缩头乌龟。仍以本小区为例,那些猜忌之人,在去年私自建了一个选举X,拉了一些不明究里的业主进去。其中的三五个人就在X里讨论要选谁谁谁啦,要让哪个当业委会主任啦,他们要如何控制啦等等,甚至连字都不打,就语音讨论了。本来换届选举他们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站出来,明正言顺的牵头成立筹备组的,但他们讨论的确是要如何让别人来干业委会,自己却是要退缩到后面想控制人家,或者说自己是不会出来干的,但躲在后面指手划脚是应当的。后来,本人以正式的方式,建议这三五个人为换届选举筹备的牵头人,并且X出去,很多业主也支持他们筹备换届。可是,他们却把建议书偷偷撕了,就是坚决当起缩头乌龟。其中的“选举X主”,首届业委会任期前前后后开过数十次会议,其却是从来没有露过面的人,但是却又是在业主X里好像又是当大气凛然、正义的人。在拖了近半年,很多业主千呼万唤也不见他们出来召集换届,而小区里又出现了很多急需解决的新问题了,也不见他们出来。不得已,本人再次动员人组成了筹备组,广泛号召自荐、推荐候选人,结果那些人还是不出来,也不自荐,也不推荐他人(当然也可能推荐了,人家不愿意,因为我们的要求之一是,推荐他人时,必须先征求被推荐人意见,愿意成为候选人的才能推荐)。正因为这些苍蝇和老鼠,严重破坏了小区的人文生态环境,才会导致后来的工作极为被动,候选人成为了“零”。
因此,本人以及本人征求过意见的很多小区的热心业主都认为,没有内部的这些“阻力”和苍蝇老鼠,大家齐心协力一步一个脚印,外部的困难和阻力都是可以克服的,时间早晚而已。但是内部环境不净化、不打扫,是无法干活的,也不愿意为内部一些苍蝇、老鼠干活。
这就是本人前段时间发了一篇《小区业主中有四种“昆虫属性”的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文章列表里搜了看看。
也许很多的热心朋友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可以在评论区里互相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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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立前期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纠葛,所以阻力还是很大的,在文中个人提出自己的观点,欢迎大家讨论指正!https://www.toutiao.com/i668127832981687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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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的阻力来自物业服务费的利益既得者和利益相关者。业主大会是代表业主大会或者说全体业主的利益的,物业服务企业是小区物业服务利益的既得者,社区和物管是利益的相关者,利益既得者和相关者会对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成立形成阻碍的驱动力是利益冲突,业主想获得更好的服务,物业企业想利益最大化,物业企业是物管和社区的利益输送者。这种关系并没有得到法律的正确处置,加上X部门具有话语权,实际上业主的权益是难以被保护的,这也形成了大多数业主的共识:物业服务企业是小区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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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正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我是筹备组成员。
我的观点是,业主委员会为了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合法利益,同时也监督教育督促业主履行责任和义务。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公司,依法进行监督督促考评指导建议,提高管理水平,必要时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
多说一句,一些业主借一些小事,拒交物业费,或者不遵守小区管理制度,等等,业主委员会也有教育义务。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成立业委会有哪些阻力?前期有哪些注意事项?.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