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三大规律:“辩证法”有哪些局限性?

网友提问:

“辩证法”有哪些局限性?

优质回答:

辩证法最大的局限有两个。

第一,辩证法需要庞大的知识量,人们既要知道一个事物的正面,又需要知道一个事物的反面,而且还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这其实是一个信息负担。现实中,我们需要了解成千上万的事物的正反两方面才能建立起辩证思维,对于多数人来说是比较难的。

第二,辩证法需要打破常规思维方式,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是非常难的。我们常规的思维是什么呢?就是非此即彼,非错即对,也就是西方的一元论思维。信了神,那一定是我的神好;一件事,一定要分出好坏对错;一个人,一定要评判好人还是坏人等等。但实际上,简单的还行,复杂的事情和复杂的人是无法用此方法的。比如一个人骗了X的钱,然后拿了一部分钱赡养父母,一部分钱做了慈善办学校,一部分钱贿赂了另一位官员,一部分钱自己享受了,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好人还是坏人结果不重要,但大多数人会根据自己的价值观给他打上“好人”或者“坏人”的标签,即常规思维。

这就是辩证法的局限性,由于掌握起来难度大,所以受众永远都是少数人。人的思维层次有三层,第一层叫常规思维,占人口的99%,第二层是辩证思维,占人口1%,最高层是圣人思维,这种人百年难出。能达到辩证思维的,基本上就是思维很强的人了。

其他网友观点

我二十多岁时在学习哲学过程中,接受了唯物辩证法,之后的岁月里,唯物辩证法成了我观察世界和分析问题最核心的方法。

如果把人们所从事工作难度从高到低分九级,九级最难,一级最不难,我所从事的工作,大约在七级或八级左右。

总之,我所从事的工作,对分析能力要求极高。这就需要有一种强有力的认识和分析世界的核心工具,我找到并使用的这个工具就是唯物辩证法。因为一直坚持和使用唯物辩证法,我在看待问题时,会条件反射般的多方分析和论证。

曾经,我见头条上有一些人说西方国家学校不学辩证法,辩证法存在很大缺陷,不是好的方法。听他们这样说后,我觉得眼前打开了一扇新的窗户,心中也有点激动,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希望得到更优秀的方法来提升自己能力。于是,我放低姿态,真心向一些否定辩证法的条友请教辩证法的缺陷主要是什么,同时请教更优秀的方法。但是,我这些努力失败了,请教结果,在辩证法缺陷问题上,他们有点支支吾吾,总之,他们没有直接告诉我辩证法的具体缺陷。在更优秀的方法上,他们给了我三个主义,一是存在主义,一是解构主义,一是实证主义。

因为爱好哲学,对这三个主义,我都曾经了解过,我认为,这三个主义解决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实际,都可以融入辩证法。所以,得到这三个主义的回答后,我有些失落。

总之,虽然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但是,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找到比辩证法更好的方法。

最后,再来说说唯物辩证法的缺陷。我觉得,唯物辩证法确实有缺陷,它的缺陷就是对使用者要求太高。使用唯物辩证法来分析问题时,要考虑的角度太多,使用者的学识、经验、推理判断等等能力,都必须到位。学识,既要有深度,又要有宽度;经验,要有丰富的直接经验;推理判断更不用说了,总不能太笨吧。没有这些储备,使用者会陷入信息的X大海中,无法自拔。要说缺陷,就是这个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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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问题的提出,显然是很善于思考、很有水平的。因为,“辨证法”是一个哲学概念,是一个与“形而上学”相对立的哲学概念。在我国现有哲学教材中,对唯物主义的辨证法,以及用“辩证法”的思想、观点、认识去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方法,都是持积极、肯定的态度的。

那么,“辩证法”有没有局限性,答案是肯定的。特别是“辩证法”又有哪些局限性呢?此处,抛砖引玉,作以个人认识上的简答。因为,辩证法基本的观点,就是从一个事物的一面、一个事物变化发展的一种趋势,要看到这一事物相对立的一面,和该事物变化发展的相对立的另一种趋势。我们仅仅仍从哲学的角度去分析,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的运动是充满矛盾的,而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世界上的事物是变化发展并且是普遍联系的。特别是,“辩证法”本身,既不包括对立统一规律,也不包括质量互变规律,更不包括否定之否定规律。

可见,“辩证法”的确存在其自身的局限性。一是从宗教的角度看,辩证法还远远未涉及到人类的精神、灵魂和信仰问题。二是从哲学的角度看,它仅仅是提供了一种辩证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对矛盾的普遍性、联系的普遍性,以及哲学“三大定律”都还没有涉及。三是从文学的角度看,辩证法并不能提供很好的修辞手法,也难以全面地提供优美的词句。四是从数学的角度看,辩证法也不能提供具体的数字计算和图形分析,其本身并不能解决任何数学问题。四是从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的角度看,辩证法自身也不能够解决任何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任何问题。五是从历史、地理、音乐、舞蹈、体育、语言学、计算机科学等角度看,辨证法仍然不可以解决历史、地理、音乐、舞蹈、体育、语言学、计算机科学等的任何问题。六是从其它已知和未知的学科领域看,辩证法同样不可以解决其它学科领域的问题。即,世界是多元的,或者说是X的,而辩证法却仅仅是哲学方法论之中一种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因此,“辩证法”具有广泛的应用性、实用性、科学性的同时,它本身又同样具有广泛的、各个学科领域的和其各种各样的局限性,它本身并不能代替或解决其它各个方面的问题。

其他网友观点

也有宪法与统一战线的制定权。人们的观点在辩证里面的认同,达成一致的。少数服从多数,多数服从少数,效果里面的效益才是最现实。国与国法,国与X的协和定论。

其他网友观点

路过。小议。

辩证法的局限性在于对标的物权属正与否之论定——既是难点,也是复杂处。

凡物存于变,立于化而成客观之体;

动态是物存在的唯一根本表象——

其他网友观点

辨证法最大的弊端或者说最大的缺陷就是思维导图模式过于缜密,考虑问题过于充分周全繁杂。

科学解决的问题是复杂的事物简单化,难于操作的事物实用化。但辩证法则不同,把简单的东西复杂化,把一个简单的事物通过盘杂的利弊、主次、矛盾、优劣进一步繁琐的分析、比对,耗时耗力耗物,其所得结论与实用思维与经验相当。这种事不仅X,而且贻误战机,其结果是人家走了二万五千里长征,你可能还在纸上佐证长征是否合理。

所以,我认为辩证法存在的合理性就是辨证思维的缜密性,辩证法的局限性也在于辩证法逻辑思维的严密性。

综上所述,辩证法可作为学术或高层决策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咱们普通百姓脑量有限,实用主义拿来主义则是解决一日三餐的最佳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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