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原文: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有什么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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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有什么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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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身为法国作家,却不愧为短篇小说创作的一代巨匠。他一生著作等身,成果丰硕,世界文坛有他一席之地。1883年,他发表《我的叔叔于勒》,以短小的篇幅,精练的语言,将“我家”发生的故事娓娓道来。读罢令人回味无穷,感慨良多。这篇文章,入选我国中小学课本,很有代表性。

(法国作家莫泊桑)

一个极度贫困的家庭,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我的叔叔于勒”。这本来没有什么,但是,“我的叔叔于勒”却没有让这个家庭省心。于勒早年不学无术,无恶不作,被家里看成流氓扫地出门。谁知道,这家伙到了美洲,却发了大财。他给家里写信通报了这个好消息,答应要还他以前所欠的债,并救济这个家庭。全家人欢欣鼓舞。他们带着幻想,要去旅行,去找这位“我的叔叔于勒”。但是他们到达哲尔赛岛后,看到的却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正在卖牡蛎的“于勒叔叔”。全家人大失所望,唉声叹气。为免其打扰,他们又悄悄地回到了家乡。一切依旧。

小说叙述平稳,顺流而下;人物不多,关系并不复杂;故事情节也较简单,一点也不跌宕起伏。但它却寓意深刻。作者把十九世纪末期资本主义制度下底层人物生存状态刻画得入木三分,栩栩如生。

首先,这个家庭被生活所迫,丧失了底线思维,信念缺失。他们本来疾恶如仇,已经将屡教不改的于勒赶出了家门,但是,以为于勒发财时,便丢弃了原则,散失了信念,去找于勒。等到知道于勒穷困潦倒时,又弃之返回。

其次,于勒真有意思,他似乎是在玩弄生活,玩弄社会。他为什么要给家里写信?他让全家人升起了希望,为什么又让无情的事实把希望变成了肥皂泡?是社会改变了他,还是他被社会所淘汰?

最后,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们的金钱观被扭曲了。因为金钱,XX?原则何存?为了金钱,六亲才认?取之心安?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我的家庭”和“我的叔叔于勒”给“我”留下的竟是这种印象!@头条历史 @今日头条文化频道 @头条读书会 @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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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著名作品,因为它入选在语文教材里面,小时候学这篇文章,对于别的兴趣不大,唯独对牡蛎印象深刻,想着一定要去吃吃看。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在老家吃的海蛎子其实就是牡蛎,现在的生蚝也是牡蛎,只不过小时候吃海蛎子一般都是煮着吃的,现在吃生蚝一般是烤着吃或者生吃。。在那篇文章里,法国人吃法还是挺新潮的,撬开以后吸口汁,然后生吃。

上学的时候学这篇文章,最感兴趣的就是牡蛎,至于什么文章主旨,反应了资产阶级亲情的冷漠啥的,也就是照着老师说的总结罢了,实际上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现在再看这篇文章,的确是一篇现实主义的佳作。里面的人和故事即便到了今天,一点也不过时。

首先说说达尔芒司一家,也就是文中第一人称“我”的家庭,这一家很不富裕,只有父亲在办公室上班,十分辛苦,每天都要很晚才回来,工资还不多。家里面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女儿已经很大了,一个二十八,一个二十六,依旧没有出嫁。在莫泊桑活着的那个年代,法国这么大年纪没出嫁的绝对是老姑娘了。而为什么出不了嫁呢,主要原因就是家里太穷了。

然而,达尔芒司一家又不是那种纯粹的底层劳动人民,由于父亲在办公室工作,表面上看是个体面人,所以他们还必须要维持这种虚假的体面和仪式感,即便不敢请客吃饭,即便每次都是买大减价商品,即便姐姐的衣服都是买最便宜的布自己做的,他们到了周末,还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去海边散步。

另外一方面,他们还有一个很大的希望,就是父亲有个弟弟,这个弟弟早年去美洲闯荡,据说发达了,还写信回来,说等发了大财以后就回来跟他们一起好好生活。

这个弟弟年轻时候好吃懒做,不仅挥霍家中的钱财,还把本来属于父亲的大部分遗产都给霍霍了。现在听说这个弟弟发达了,而且良心发现了,他们自然很高兴,就等着发达的弟弟回来报恩。而弟弟给他们的信也成了他们家唯一的希望和炫耀的资本,逢人就会拿出来宣传一下,即便已经等了十多年了,他们也没有放弃希望。

从这看得出来,达尔芒司夫妇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坏人,早年对这个弟弟也算是仁至义尽了,毕竟本来属于他们的遗产也被弟弟霍霍了大半。如果没有弟弟的霍霍,也许他们现在过得也不会那么窘迫,所以他们对弟弟有怨言也是正常的。后来弟弟去美洲发达了,而且知道感恩了,他们听说以后自然很高兴,原本的怨恨也就变成了期盼与欢喜。就算收到信后十年没有消息,他们也依然坚信有一天弟弟可以衣锦还乡,然后自家就可以跟着鸡犬升天了。

这样的想法可以说是人之常情,无论哪个地区哪个国家都会有这样的人。就像好多家庭都会有亲戚出国,人家在外面到底啥样其实根本不清楚,但是有时候会传回来一些某某亲戚在国外发大财了等消息,然后就会琢磨着等亲戚回来是不是可以去沾点光啥的,哪怕大光沾不上,能得点国外带回来的礼物也是好的,这些其实都挺正常的。

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希望,后来才有人看中了他家的二姐。父母都是急于让女儿嫁出去的,他们极力维护好与这个准女婿的关系,所以周末散步也拉上对方一起。也正是因为这个准女婿的存在,父亲才会提出要去吃吃牡蛎。

吃牡蛎这事也看出来达尔芒司一家有多么贫困了,就算是唯一一次吃牡蛎,家中的母亲都万般舍不得,只不过因为有个准女婿在,她没法坚决反对,但还是提出了两点,一是牡蛎吃多了不卫生,不能多吃,二是自己胃不好不能吃,里面的“我”是小男孩,不能被惯坏了,也不能吃。实际上所有的这些理由都是借口,关键一点就是母亲怕花钱。

这也就不难理解了,如此贫穷的达尔芒司一家为何这么怕自己的弟弟于勒连累自己。父亲买牡蛎过程中突然发现卖牡蛎的老头很像自己弟弟,为了确认,他还专门找船长确认,这个人名字、姓氏和经历绝对就是父亲的弟弟于勒。

于勒发达过一阵子,后来又落魄了,再也没有翻身,只能靠卖牡蛎为生。但是这时候的于勒跟年轻时候的于勒完全不同了。应该说,在美洲打拼过以后,于勒就变得不一样了,他开始体会到X的艰辛,也为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后悔,所以他才会写信给哥哥说等着自己发大财以后就一起生活。正因为他觉悟了,所以他落魄的时候也不愿去投奔自己哥哥,本来就欠着哥哥钱,现在觉悟了但是还不起,所以不好意思再去麻烦哥哥。

显然,文中的达尔芒司夫妇是被当年的于勒霍霍怕了,再加上巨大希望的落空,所以采取了极端的措施,直接避开自己弟弟,假装不认识。这段描写太真实了,这样的事件实际上在今天也不稀奇。很多家里面有兄弟姊妹的,可能互相之间经济条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也不见得有钱的就会去接济没钱的,而是各过各的日子。

当然了,达尔芒司夫妇做得也确实有点过分,毕竟是十几年没见的兄弟了,现在落魄至此,他们虽然自己也很穷,但起码还是能够假装一X面人的生活的,跟这个衣衫褴褛的于勒兄弟比起来还是好多了。如果他们人情味比较重的话,起码应该请于勒回家坐坐,给他一个住的地方。可是他们实在是怕了,他们怕于勒还是以前那个败家子于勒,现在他们家里本就没什么钱,两个女人在家里做老姑娘,他们实在不敢招惹于勒了。

而于勒呢,他现在已经觉悟了,宁愿做个贫穷的卖牡蛎的,也不愿再回去麻烦兄嫂。如果说达尔芒司夫妇真的把他接回去,恐怕他也不会自在。

文中的每个人都不容易,“我”的叔叔于勒不容易,父母也不容易,两个姐姐也不容易,甚至“我”想吃个牡蛎都吃不到,也是相当不容易了。“我”最后给钱的时候故意多给了于勒一些小费,代表着真善美和足够的人情味,但可能这也是因为“我”太小,不大明白生活的艰辛,谁又知道“我”长大之后会不会成为父母那样冷漠的人呢。

看得出来,从古至今,从外到内,科技进步了许多,生活方式也改变了许多,但是基本的人情世故,似乎几千年来都是一脉相承的,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外国的许多老话许多事例,拿到今天来仍然十分适用,“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不会结束,而是会永远的上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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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好意思,首先要指出的是,提问者把作品中“叔叔”的名字都记错了,应该是《我的叔叔于勒》,这和我们当年学习这篇课文时候一样,也有人把“于勒”看成了“于勤”。

法国作家莫泊桑的这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十分精彩,文章以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的角度,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叔叔于勒的经过,刻画了“我”的父母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时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建立在金钱之上的脆弱关系。

对法国作家莫泊桑的这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的体会,是觉得这篇小说十分精彩,它的精彩首先体现在人物刻画非常成功。这篇3600字的小说,可谓容量极小,在这么短小的篇幅里,成功刻画出了“我”的父母菲利普夫妇和叔叔于勒的鲜活形象:菲利普太太精细机敏、尖刻泼辣、虚荣心强,是个节俭又刻薄的典型的小市民妇女;菲利普先生则比较软弱老实,遇事容易慌张,随机应变不如菲利普太太,但向往上流社会而爱摆架子;叔叔于勒则随着自己命运起伏而呈现出不同的性格特点,年轻时候行为不端、糟蹋钱,富裕时正直,有良心,再次贫穷后自食其力,不拖累人。

其次是小说以若瑟夫(“我”)这种第一个人称的角度,作为整个事件和过程的第一见证者,以平静、客观的叙述来推进故事和刻画人物,其间不夹带任何有失偏颇的个人感X彩,也不对任何人物和事件作出主观的评判,只是对当时社会现实下实际发生的人和事进行冷静、理性、客观的叙述,忠实再现当时的社会风貌和社会现实,这比任何带有主观色彩的评判、抨击来得更具有冲击力,更能深入人心,也更具有说服力,更具有艺术感染力。

最后是这篇小说所表达出来的两层含义发人深省:首先是作者通过小说中跌宕起伏的戏剧性情节,以菲利普一家对待叔叔于勒态度前后截然不同的变化,形象地展示了小资产阶级爱虚荣、向上爬的卑俗心理,以讽刺的笔法揭露批判人性的自私冷酷、极度虚荣的心理,以此来表明作者鲜明的批判态度。其次是作者通过这种反差极大的活生生的人的心理,来反映冷酷、无情的社会现实,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和人的关系,是“X裸的利害关系”,是“冷酷的现金交易”,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黑暗和腐朽。同时也反映了苦苦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的诸多辛酸和无奈,作者也借着“我”(若瑟夫)表达了对弱者的同情,对真情的呼唤和期待。

可以说,法国作家莫泊桑的这篇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中对社会现实和人心的揭露,不管放到哪个环境中,都能引起人们强烈的共鸣,因为这种社会现实和人心的阴暗面无处不在,且如此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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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时,我学的《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后来,期中考试时,作文题目就是:通过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写一篇议论文,题目是《认识资本主义的一面镜子》。

作文的内容就不写了,反正中心思想就是资本主义不好,人际关系冷漠,是X裸的金钱关系。

30年过去了,再回想起这件事,就觉得有点好笑:嫌贫爱富是人性,跟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没有关系。这篇文章并不能说明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嫌贫爱富现象,也不能说明资本主义国家都是嫌贫爱富。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是人性,这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

所以,要想让人看得起,就要想办法多挣钱,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才能在社会立住脚。当然是合法的挣钱,一边给社会创造财富,一边自己致富。另外,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因为一夜暴富能立刻改善你的物质环境,但并不能让你的身价迅速提高,也不能让你的谈吐和气质立刻高雅。刻意露富还有可能招贼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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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读了《我的叔叔于勒》,只是肤浅的感觉到了于勒的可怜。现在人到中年,重温一下这篇经典。作者用平淡的语调平铺直叙,最后展现给人们的却是于勒的沉浮和善良以及世态的炎凉。我觉得这种世态炎凉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而不是仅仅是资本主义社会,否则它流传不了多久。描写刻画人性的作品相对要比政治化的作品流传久点。因为政治时空性强,而人性相对普遍。莫泊桑揭露社会丑陋的一面,受到广泛的尊敬。莫言说他小时候的目睹母亲捡麦穗挨打的事情,却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谅解。这也是文学作品的一种时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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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莫泊桑写的不是《我的叔叔于勤》,而是《我的叔叔于勒》。小时候读这篇文章,根本不会有什么深刻体会,但长大后,经历了社会上的辛酸,才会明白这篇文章之所以流传为经典,是很有道理的。

1.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于勒是小说中“我”的叔叔,“我”家非常贫困,生活拮据,舍不得买任何稍微贵一点的东西,即便是贱价的,也要讲上半天价。有时候买底货,拿起来半天,很喜欢,到最后一看价格,也会放回去。这是很多家庭、很多人的常态,读来有切身感受。就是这样一个家庭,还有一个叔叔吃自己家的,喝自己家的,伸手跟爸爸要钱。

家里人都有着一股子戾气,把所有的争吵和“不会办事”,都归结为“穷”。

2.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那时候,于勒挥霍光了“我”祖父分给他的遗产,赖在“我”家里不走。“我”父母很生气,就送他跟着商船,到美洲去讨生活。这就是典型的“穷在闹市无人问”,如果是瞧起来没本事还是个累赘的家伙,更是要驱逐出去。

结果于勒叔叔居然发达了,做了很大的生意,还开了一所豪华店铺。他写信给“爸爸”,说自己过得很好,等回家就还上以前欠的钱,接下来还要去别处做生意,可能好多年都没法写信,不用担心,发大财以后就会回家,大家一起快乐地过日子。一家人为此非常高兴,对未来的生活陷入了憧憬。

每回爹妈看见海上的商船游轮,都会忍不住感叹:“我的妈呀,你看看,多豪华,你敢想象于勒也在这样的船上做买卖吗?”

这就是“富在深山有远亲”了。人家于勒发了大财,一直没带钱回家,在海上几万里远地漂着,父母却把他视作“最可亲的人”。

3.高头白马万两金,不是亲来强求亲

家里穷,等了十年,还没等到于勒叔叔回来。

为了鼓励自己,爸妈就把于勒叔叔的信拿出来阅读,并说:“不要担心!等于勒回来,苦日子就到头啦!他可是一个很有办法的人!”

“我”大姐和二姐年龄很大了,快三十了,都嫁不出去。因为家里人口多,谁家都不富裕,人家怕娶了她俩,给自己家添累赘。结果有一回,忽然有个一直很喜欢二姐却又猥猥琐琐不敢来提亲的穷公务员,来向二姐提亲了。

不必多加分析,那人就是听“我”爸妈阅读了于勒叔叔十年前的来信,相信“我”家有个富豪叔叔,才下定决心迎娶二姐的。

正所谓,高头白马万两金,不是亲来强求亲!

4.一朝马死黄金尽,亲者如同陌路人

为了庆祝二姐的婚姻,一家人去哲尔赛旅行。

沙滩上,爸爸看到俩高端人士相互喂牡蛎,动作很优雅,觉得那就是品质生活了,发出了由衷的赞叹,露出很尊敬他们的表情。孩子们不懂这些,就觉得牡蛎好吃,闹着想吃牡蛎。妈妈舍不得花钱,说自己就不吃了,又说弟弟是男孩子,男孩子不必吃,只给俩姐姐买吧,买也别买多,吃多了拉肚子(实际上就是怕花钱)。

结果爸爸吓坏了,因为那个穷酸的,落魄的卖牡蛎的人,看起来就是于勒叔!爸爸让妈妈去确认一下,妈妈也觉得那脏兮兮的家伙就是于勒。爸爸去船长那里打听,确认了此人就是自己弟弟以后,一家人让小孩给了钱,落荒而逃,生怕再沾染上这个穷鬼。

这就是,一朝马死黄金尽,亲者如同陌路人。

小时候读《我的叔叔于勒》,一直误认为于勒叔叔是个骗子,根本没发达,却谎称自己发达了,骗了家里人。后来再读,才发现于勒根本就没有骗他们。

于勒真的阔绰过一段时期,爸爸从船长那边得的消息:“他在那边阔绰过一个时期,可是您看他今天已经落到什么田地!”可知于勒没有骗人,自己的确发过一笔财,但是后来做买卖赔了,因为怕再连累哥哥一家,就没有回家。而“我”的爸妈,却因为于勒叔叔变穷,不再夸他是“很有办法的人”,转而骂他“就是个臭流氓”。一家人赶紧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碰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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