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的宣传语50字(节约用水的宣传语图片)

河北新闻网讯(X丹)《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X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宣传推广,推进节水理念、知识的普及,扩大《条例》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日前,河北省水利厅联合河北新闻网开展了“节水·惜水”宣传标语征集活动。活动自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投稿数据显示,从参与人员的身份看,有作家、教师、大中小学生、军人、公务员、创意公司从业人员、商人、农民等社会各界人士;从创意上看,广大作者紧扣节水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包括标语、顺口溜、打油诗、三句半、节水歌等;从创作热情上看,参与的积极性非常高涨,投稿量持续上升;从创作质量上看,充分显示了集体智慧的力量,创作出一大批用语新颖独特、极具感染力的优秀作品。

活动还在持续当中,期待大家的来稿!

征集内容及要求

1.作品以节水、护水、爱水、惜水为主题,以宣传推广《条例》、普及节水知识为主要内容,传播节水理念,扩大《条例》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要求适用于以宣传栏、宣传展板、横幅为载体的基层传播。

2.作品形式可以是标语、顺口溜、打油诗等,用语新颖独特、朗朗上口、导向正确、易于传播,带有感染力和鼓动性。每个参评对象可提交1-2个作品。

征集时间

20X6月23日至20X7月15日。

投稿方式

作品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ebjszj@163.com,稿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邮件和附件名称为“节水宣传标语征集+姓名或单位+联系方式”。

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征集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12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评奖结果在河北省水利厅网站及河北新闻网进行公示、公告。

活动须知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媒体公开发表。参赛作品创作者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2.自作品提交之日起,活动组委会即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在官网及合作平台播放、印制相关宣传品、进行二次改编等,作者始终享有署名权。

3.活动期间,参赛作品不可授权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活动组委会如有商业开发需要,将与版权人进行专事协商。

4.凡提交作品参加活动,即视为承认并接受以上条款。

5.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节水·惜水”宣传标语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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