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井田制度(井田制通俗理解)

什么是井田制?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

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井田制是商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土地制度,它还保留有原始社会公有制下农村公社对土地管理的某些形式或曰外壳,但其性质仍然是一种X制下的土地剥削制度。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

井田制是什么?

井田制是中国X社会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因制度规定把田地划分为许多方块,像“井”字而得名,实行于西周时期。

具体实行内容为:

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但是井田属周王所有,土地分配给庶民使用。土地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农民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参考资料 :

翦伯赞 《中国史纲要》第三章第一节:“古文献上说, 周 代实行过井田制……井田制的主要内容是把土地划分为方块,井田之中,有公田,也有私田。分得私田的农奴或野人要无偿地耕种公田,养活土地所有者。”详“ 井田 ”。

井田制的实质是什么

井田制,是我国X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盛行于西周,其实质就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X土地所有制。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XX用,但是XX用的井田不得买卖和转让,还要交一定的贡赋。X主强迫X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井田制度体现了中国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可以将它定义为:井田制度是建立在以井田作为一种有效的产权供给制度为基础的中国夏、商、周三代社会的农业生产方式及其制度结构安排的总体描述;同时也可以解释为微观经济活动如何与宏观价值构造相结合以实现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兑现率最大化的一种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结果,随着这种产权制度的有效性的丧失而失去其现实意义并退出历史舞台。

井田制的性质井田制施行于何时

井田制的性质是以国有为名的X土地所有制。

井田制的施行始于商朝,到西周时期已发展的很成熟。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井田制中的公田和私田有什么区别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X土地所有制。

公田:公田在井田制实行初期占主体,它是指当时国家所拥有的耕地,天子将其封尚给臣子,臣子向天子缴纳贡赋、定期朝觐、随从作战。

私田:井田制实行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具的改进,大量荒地被新兴的地主阶级开垦出来,成为其私有财产,他们使农民租种自己的土地,而不向天子纳贡,这就是私田。私田出现后,井田制开始瓦解。

井田制和畦田制的区别

1、畦田制主要是和兵制结合,给农民种田,但是要服兵役,所以在战国时,全民皆兵;

2、井田将土地以井字分割,中间为国有,外围八块分为私人所有。

畦田是为了结合兵役,所以“ 国以内行畦田之制 ”。而井田是为了推广土地公有化,故“ 国以外行井田之制 ”。然而井田制导致农民X私有土而废共有,导致后来井田制瓦解。

吕思勉著的《中国通史》上古史第十四章节说到:古代的田制,是国以内行畦田之制,国以外行井田之制的。

井田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商朝时期开始的。

井田制是中国春秋以前实现土地公有的有效途径。井田制乃中国西周时期较为普及的土地制度。字意为:因土地划分为许多方块,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实则是周天子京畿之土地制度,有公田私田之分。而周礼中的井田,似乎是理想的土地制度,可行性不强,同时难以考证。

井田制为什么是集体劳作

井田制的模式下,农民是集体耕种的。《诗经·周颂·噫嘻》中说:“十千维耦”。这里充足的描绘了X一同耕种的壮烈现象。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

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70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X所有。但实际上并不是每块井田都是900亩,还存在诸如800亩,1000亩这样的特殊情况。

井田制是哪个时期的土地制度

井田制是西周时期的土地制度。它沿袭和发展了殷商的井田制。西周实行土地国有,周天子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为有效地对全国进行X,他将土地及生活在土地上的民众分封给各诸侯,史称“授民”、“授士”。诸侯又将分封给自己的土地,封赏给属下。经层层封赏,直至士。井田制即产生于层层“授士”的背景下,但不准买卖所封土地。后人对井田制的解释主要有两种:一为土地形式。即由封地疆域构成土地的方块状,田中又有沟渠、道路,纵横交错而将其分割成整齐的“井”字。二为经营方式,即被“井”字分割的九块方田中,分为公田和私田。居中一块为公田,周围八块皆为私田。私田南庶人(即农奴)耕种,但须先为X主X的公田耕种后,才能在私田劳作。实质是对X的盘剥。随着春秋后期土地私有制的出现,井田制便慢慢瓦解了。

井田制和分封制的关系

分封制是X社会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其经济制度,分封制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之上,没有井田制就没有分封制。井田制是X社会的经济基础,分封制是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分封制和井田制是西周时期完善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分封制起到维系、调整X主阶级内部关系,保证X制国家对X和平民进行X的作用,是西周X制国家强盛的政治保证。井田制规定了X制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决定X制经济形态存在、发展和西周政治X的经济基础。

分封制和井田制相互影响,二者的存在成为西周X制国家兴盛的支柱。西周末年以后,王室衰微和大国争霸局面的出现表明分封制的瓦解。在丧失政治保证和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下,井田制在春秋后期逐渐被X土地私有制取代,X制度存在的经济基础最终瓦解,新的X经济基础随之产生。井田制的瓦解标志着X制度的崩溃。

井田制和均田制的区别

井田制和均田制的区别在于:井田制:代表整个X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XX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X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均田制: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转变为国家编户,使X控制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多,保证了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了X主义中央X制。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X土地所有制。

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X。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至德宗年间被“两税法”取代。

均田制目的是建立一套限额授受的土地制度,协调X内部矛盾,缓和被X者的反抗,使劳动力与土地结合,以利于X对农民的控制,以及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保证X赋役来源。

井田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分封制和井田制是西周时期完善的X制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分封制起到维系、调整X主阶级内部关系,保证X制国家对X和平民进行X的作用,是西周X制国家强盛的政治保证。

井田制规定了X制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决定X制经济形态存在、发展和西周政治X的经济基础。二者相互影响,是西周X制兴盛的支柱,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瓦解、分封制破坏,X制度逐步为X制度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