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产生的背景是什么?
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X现象呈易发、多发态势。纪检监察机关临危受命,承担着查处严重XX的重任。虽重任在肩,手段却只有一张嘴、一支笔。
在此尴尬情况下,一些能够突破的大案要案活生生地煮成夹生饭;一些本该绳之以法的X分子,眼睁睁地逃脱惩处。在反腐斗争形势严重的特殊时期,一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X所亟须的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两规”、”两指”应运而生。
“两规”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X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7年5月9日废止),条例中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在X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X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监察法》中,”两指”代替了原行政监察条例中的”两规”,成为突破要案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
双规的意思是什么?
“双规”在纪检系统内部被称为“两规”
是根据《中国…纪律检查机关X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 、就调查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调查方式。
因为可以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且规定权由行使“双规”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自行掌握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等于没有时间限制,由此成为了组织内部涉及党员X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手段
双规的含义是什么?
“
双规”在纪检系统内部被称为“两规”。
是根据《中国…纪律检查机关X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 、就调查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调查方式。
因为可以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且规定权由行使“双规”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自行掌握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等于没有时间限制,由此成为了..组织内部涉及党员X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