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分配利润的确定,可供分配的利润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折损),再加上其他转入。
?钱有没有收过来,守则上不影响利润分配。
先来说一下可供分配利润怎么确定?
可供分配利润的数据来源为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 马上利润表中的当年净利润(或折损),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或折损)进行相加,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
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为企业有累计利润,则企业可以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折损),则企业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如,某企业某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4000万元,则可供分配利润为1000+4000=5000万元。
则企业可以进行利润分配。
再如,某企业某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负1500万元,则可供分配利润为500+(-)1500=-1000万元。
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1000万元,则企业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按照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流程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如果企业不存在年初累计折损,则按当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如果企业存在年初累计折损,则按抵减年初累计折损后的当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公益金。如果企业不存在年初累计折损,按当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公益金;如果企业存在年初累计折损,则按抵减年初累计折损后的当年净利润计提公益金。
第四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五步,给股东(投资者)X股利(分配利润)。
第六步,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与法定公益金后即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用公式表示为: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分配的利润-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再来说一说,钱没收过来如何分?
企业为股东分配股利,相对常见的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现金股利,一种是股票股利。无论采用哪种股利分配方法,均需经过企业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批准后方可以实施。
其一,现金股利,即企业为股东X现金(发钱),是股利分配中最常见的方法,也称”现金红利”。
其会计分录:
1、当企业股东大会批准现金股利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时,则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应付现金股利
2、当企业为股东实际X股利时,其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应付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其二,股票股利。即企业采用增发股票的方法给股东X股利,不需要X现金。
当企业股东大会批准并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时,则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可供分配利润是企业当年净利润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总与,能否分配还要看当年净利润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总与是正数还是负数,正数则可分,负数则不可分。至于钱没有收过来,守则上不影响利润分配,一方面从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到实际X有一段时间,企业可以在这段时间将钱收过来;另一方面股票股利不需要X现金,只是股东权益内部结构的变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