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种类是什么?
法律关系的种类 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2.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 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旧法学称“特别权力关系”)。其特点是:第一,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第二,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3.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和多向(多边)法律关系 所谓单向(单务)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X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双向(双边)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着两个密不可分的单向权利义务关系,其中一方主体的权利对应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所谓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又称“复合法律关系”或“复杂的法律关系”,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关法律关系,也包括双向法律关系。 4.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 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
- 厦门市海沧区马青路与角嵩路交叉路口附近,一辆土方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上一男子和一孕妇当场死亡,孕妇腹中胎儿被撞出,随后被送海沧医院抢救。请根据所学知识,您认为会产生哪谢民事法律关系?
- 第一是交通肇事赔偿案 第二是确立抚养关系
A让B转交物品给C,a与b存在什么样的民事法律关系
- 急救!
- 委托,但责任会根据有偿和无偿承担不同的结果
公债与私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务)有何区别? 请从法律角度来分析。
- 公债是国家公债。考研简答题。
- 公债,是指集体或国家债务,私债是指个人债务。
本案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民事法律事实有哪些?
- 王某与李某于2017年3月1日登记结婚,2018年10月女儿王某某出生。2018年12月5日,王某在去签订合同的路上被赵某开车撞死。随后,王某的父母、李某、王某某依法继承了王某的遗产。2019年1月,李某将继承的一辆汽车赠与给了她的弟弟李某某。问:本案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民事法律事实有哪些?
- 1、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由三个因素构成,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1)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权益,它在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有权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并要求它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民事权利按利益性质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按作用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按效力范围分为绝对 权和相对权;按依存关系分为X利和从权利。(2) 民事义务指民事主体在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和要求。民事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2、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法律事实出现时,产生的后果有:第一,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第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第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使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3、民事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在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中,“法人”的主要特征是
- A 独立的社会组织 B具有独立的财产C肩负一定的职务 D承担独立的责任
- 你好:大难应该是ABD。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法人有自己能独立支配的财产,它可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于自己所负担的债务,它可以自己能独立支配的财产负有限清偿责任。 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满意请采纳。
在本案中,有几个民事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都引起了那些民事法律关系?
- 甲随父母旅游,在深山拾得一块稀有玉石,为确定该玉石的价值,甲的父母委托专家乙进行鉴定,在此期间,丙于乙处盗走该玉石,并委托其好友丁保管该玉石。不久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丁不幸死亡,丁之子戊继承了丁的全部财产,因戊不知该玉石非其父所有,故将该玉石也作为丁的遗产予以继承。因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玉石雕刻家,其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设计,历时半年之久,在这块小小的玉石上精心雕刻了红楼十二钗,十二个人栩栩如生。在之后的巴黎举行的一次国际玉石雕刻作品展览会上,该作品获得金奖。正在此时,X机关将丙抓获,查出该玉石为甲所有。
- 你好1、拾得宝石是事实行为,属于民事法律事实2、委托专家鉴定,有一个委托关系。这是第一个民事法律关系3、丙盗走玉石、侵权行为。属于民事行为。4、丁和丙之间的保管关系。是第二个民事法律关系5、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与死者家属之间的请求赔偿关系6、丁死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继承关系7、戊艺术创作属于事实行为,获奖属于民事行为。与展览会有一个接受X的民事关系8、这属于行政或者形式关系。X捉小偷。
法学,民法,,做题的时候碰到一个题,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问题
- 有疑问的是D选项,就是题中的意思是D没有成立民事法律关系,,,那么这件事乙用负责吗?问题补充: 题目是。下列哪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答案是第三项。。。。。。。。我想问最后一个也有先行行为什么什么的吗??乙应需要负点责任吧?答案解析说爱情,友情等领域,都属于不具有可诉性的社会关系,都不受民法所调整,解释的这么抽象
- 准确是第三项。最后一项虽有因果关系但不是明知和确定性。也可能构成民事关系但是公平责任一类的。
怎么分析哪些民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呢。求解答。谢谢。
- 某住宅小区6楼住户李某,在其家朝南阳台上摆放盆栽鲜花多盆,19X3月中旬,受南下寒流影响刮起大风,李某的一只花盆从阳台被吹下来,砸在路人张某的投诉,淫伤势严重,张某不治身亡。整理张某遗物时,法学张某于1994年10月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险,并制定其某妻王某为受益人,同时还发现张某1996年1月亲笔书写的遗嘱一份,遗嘱中指定某幼子张军为其遗产的继承人。结合相关理论并指出本案产生了哪些民事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分别是由哪些法律事实引起的?以上述案例为基础解释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的概念,并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大家帮帮忙吧。很急的哦。谢谢你们了。
- 1、路人被砸死,与李某之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2、张某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关系3、张军与张某的继承关系 第一个法律关系由李某的侵权行为引起,也就是花瓶落下砸到张某第二个法律关系由投保行为引起第三个法律关系由张某死亡这一事件和遗嘱订立这一行为引起 简单地说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事实引起的,没有发生法律事实,权利义务就不能具体化,也就不能产生法律关系。望采纳谢谢
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
- 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概念!!
- 通过行为或者事件,民事法律关系会成立、变更或者消灭。